摘要
清代藏传佛教政策实行“兴黄教即所以安众蒙古”的策略,清政府利用藏传佛教统治蒙藏民族正是这种政策的体现。藏传佛教格鲁派在蒙藏地区有着悠久的历史,蒙藏民族普遍信仰格鲁派。藏彝走廊北部地区的格鲁派寺院集团形成研究以拉卜楞寺寺院集团、禅定寺寺院集团以及川西北地区格鲁派寺院集团为个案,探讨和了解清代藏传佛教政策与格鲁派寺院集团形成所呈现的关系。 拉卜楞寺寺院集团的形成,得益于其刚柔并济的管理措施。《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和《禁约青海十二事》是刚性的法律制度;柔性策略为清政府册封历世嘉木样,谕召高僧驻京供职,颁赐匾额。禅定寺寺院集团的形成主要与清政府对土司、僧纲的封赏紧密切相关。卓尼禅定寺实行政教合一制,土司接受中央王朝的册封,土司与禅定寺寺院集团之间相互支持、相互依存。川西北地区格鲁派寺院集团的兴盛与乾隆年间的大小金川之役紧密相连;五世格尔登活佛将达仓纳摩静修院与附近小寺合并,建成达仓纳摩格尔登寺,下辖属寺达十八座,是阿坝地区规模最大的格鲁派寺院。由此,清代藏传佛教政策与格鲁派寺院集团呈现出双向互动关系。藏彝走廊北部地区的格鲁派寺院集团拥护清中央王朝,清王朝所实行的藏传佛教政策是藏彝走廊北部地区格鲁派寺院集团形成的基础所在。清代藏传佛教政策的实施,使清王朝达到形于教,旨在政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