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股权分置改革和融资融券制度的确立以及信息披露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资本市场上的股票流动性逐步提升,这为上市公司股东增持和减持提供了便利,使得股东“退出威胁”具有可信性。近年来,学者们的研究表明,非控制大股东除了“积极发声”、“用脚投票”之外,也可以通过“退出威胁”的方式降低信息不对称性,进而实现公司治理。因为控股股东的利益与公司的股票价格密切相关,所以当非控股大股东离开公司时,该行为会向市场和投资者传递不利信号,使得市场和投资者对此做出反应,从而导致股价的下降和控股股东的亏损。因此,非控制大股东可以通过退出威胁来减轻公司的代理问题,达到公司治理的目的,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投资效益。投资活动作为企业发展的最重要活动,“退出威胁”会对企业非效率投资产生怎样的影响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本文基于委托代理理论,从非控股大股东的角度,探索其退出威胁对于非效率投资的治理效果。 本文对相关文献进行梳理,通过理论推演提出相应假设,以2007年至2019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确定相关变量的衡量方式和研究模型,分别进行描述性统计和相关性分析来刻画数据特征和相关关系,采用线性回归分析对假设进行了检验,结果可靠性通过内生性检验和稳健性来检验。本文的实证分析主要探究非控股大股东的退出威胁如何影响企业非效率投资行为,并探索控股股东异质性的影响以及信息披露质量的调节作用。此外,本文还在进一步检验中拓宽研究结论,根据前人研究将非效率投资细分为两类,重新印证前述假设,试图考察上述影响因素所能改善的非效率投资类型。 本文的研究结果如下:(1)非控股大股东的退出威胁可以显著缓解企业的非效率投资水平;(2)相较于股权质押组,非控股大股东的退出威胁对于非效率投资的负向影响在无股权质押组更显著;(3)相较于低控股股东财富集中度,非控股大股东的退出威胁对于非效率投资的负向影响在高控股股东财富集中度的组别中更显著;(4)信息披露质量显著增强了非控股大股东的退出威胁对于非效率投资的负向影响;(5)非控股大股东的退出威胁会显著缓解投资不足问题,在无股权质押和高控股股东财富集中度时,相对于过度投资,非控股大股东的退出威胁对于投资不足的抑制作用更强。最后,文章总结研究结论,并依靠我国资本市场逐步开放的情况,对投资人、企业和监管机构在相应治理机制和监督机制的设立以及政策的颁布方面提出了宝贵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