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1年开始实施的《民法典》第997条对“人格权禁令制度”作出规定。人格权禁令制度是中国《民法典》新确立的一项人格权保护制度,为中国今后全面建立禁令相关规定提供了珍贵的制度经验。人格权禁令在法律性质方面并不属于行为保全制度在人格权领域的复现,也不是人身安全保护令在人格权范围内的扩展,而是一种兼具实体法特征与程序法特征的特殊制度。但目前中国法律并没有对人格权禁令的适用程序作出规定,而在司法实践当中,已经有许多地方法院陆续作出人格权禁令的裁定,面对未来可能出现的大量人格权禁令申请,制定合适的人格权禁令适用程序确有必要。 现行法律或司法解释并未对人格权禁令的程序规范作出规定,所以本文将围绕人格权禁令的程序实现问题进行阐述,借鉴域外领域已经适用成熟的制度经验,为构建中国人格权禁令程序规则提供相关建议。 本篇论文除去结语和致谢外,主要内容总共分为四个章节。 第一章是本文的绪论部分。主要内容包括研究背景、研究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思路与方法等。首先对本选题的研究背景、理论意义、实践意义进行阐述;其次,梳理国内外学者或相关法律制度,明确现有制度存在的问题;最后,介绍本文的研究思路、方法以及本文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第二章是中国构建人格权禁令制度程序性规范的必要性部分。首先是对人格权禁令的概念进行界定;其次,分析人格权禁令制度的法律属性,进而分析得出人格权禁令制度有其自身的独特属性;再次,将人格权禁令制度与已有的相关制度进行比较分析,探讨人格权禁令制度的特殊性;同时对人格权禁令施行以来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明确人格权禁令在司法实践中并无统一适用程序的法律困境。最后,明晰人格权禁令制度具有程序实现的必要性。 第三章域外人格权保护制度的程序规范部分,主要介绍了英国、美国、瑞士、法国、德国等国家可用于人格权保护的禁制令或与行为保全相似的制度。通过对这些域外领域中适用于人格权保护的相关制度进行对比分析,找到可供中国人格权禁令制度程序构建使用的宝贵经验。 第四章中国人格权禁令制度的程序性规范的构建部分,主要从人格权禁令的程序适用规范、程序适用模式、程序规则设计三个方面展开,在程序规则设计上提出个人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