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在2018年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修改完善,这次修改首次将反避税规则纳入了个税领域,修改后的个税法第8条第1款第1项、第2项的规定为特别反避税规则,第1款第3项的规定为一般反避税规则。反避税规则的纳入,弥补了之前个人所得税反避税制度的立法空位,使个人所得税的立法更加完整,对我国个税法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其中“独立交易原则”和“受控外国公司规则”是特别反避税规则,这两款规定为税务机关打击避税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法律依据。此次修改的个税法引入了一般反避税规则,这个规则是一个兜底性规则,它能对特别反避税规则所不能覆盖的范围进行规制,更加全面地发现个人避税行为并作出相应的处罚。但在运用一般反避税规则时,税务机关还需要结合纳税人交易行为的实际情况进行斟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与企业纳税人不同之处在于,他们不单单是法律意义上的“人”,更是有着比企业更强烈的自我意识的“人”,这一特点决定了个税的纳税人更加注重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而由于一般反避税规则不能准确定义以及在适用标准上的不明确,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对反避税规则的适用标准理解不同的情况,进而产生矛盾,还可能因为税务机关对反避税规则适用不妥当,而对纳税人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害。对个人所得税避税行为进行有效的规制,长期以来都是税务机关进行税收管理工作的一个难题,纳税人的种种避税行为屡禁不止,导致了个人所得税的流失,给我国财政收入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个人所得税反避税规则是专门针对自然人的避税行为的,是税务机关管控个人避税行为的重要法律武器,应更加重视个人所得税反避税规则的适用。因此,有必要对个税法中反避税规则的适用进行考量和完善。 除去引言和结语,本文主要对以下四个部分进行研究: 第一部分对个人所得税反避税的法理基础进行探究,包括避税的法律判断及法律功能。首先介绍了学术界关于避税的法律判断,然后从国家税收利益、补充税法漏洞、调节经济活动三个方面探讨反避税的法律功能。 第二部分对我国个人所得税避税常见种类及原因进行了探讨。列举了个人所得税避税的常见种类,并对个人所得税避税的原因及本质进行了分析。 第三部分对我国现行个税法中反避税规则所面临的困境进行剖析。先列明我国个人所得税反避税条款及相关规定,再进一步分析反避税规则在现实适用中的问题,比如一般的反避税规则相关定义不明确、缺乏配套的征管制度、适用规则和程序缺失等问题。 第四部分对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反避税规则的适用提出建议。例如明确一般反避税规则,建立配套的征管制度,对个人所得税相关制度进行规范,加强反避税规则之间的协调以及合理分配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