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纪检监察机关是极具中国特色的专门性反腐机构。作为权力监督的专责机关,各地纪检监察机关遵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信息化工作规划(2018-2022年)》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和战略部署,创造性地将高科技手段与纪检监察业务融合,在反腐领域已取得积极进展。但鉴于纪检监察工作内容的敏感性和信息数据的安全性等考量,数字技术嵌入纪检监察的地方探索都还较为谨慎,在客观的技术、组织和制度等维度还存在显著性的融合问题。因而,研究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的数字化转型,是当前学界和政界都值得关注的议题。 本研究借鉴了简·芳汀的“技术执行”分析框架,在厘清我国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数字化转型的总体思路、暴露出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的基础上,尝试性地提出纪检监察机关在后续转型过程中的优化策略。研究采用实证研究和规范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将我国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数字化转型分为事务型、管理型、综合型三种主要模式,从主体结构、工作方式、权力运行上阐释其转型的价值导向,发现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存在着数字系统“碎片化”、复合型干部“紧缺化”、数据资源“孤岛化”、安全保障“短板化”等问题。而深究其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数字技术在纪检监察业务的嵌入性不足、纪检监察机关现有组织结构与数字系统的兼容性不强、数字化转型的制度化程度与转型发展的匹配性不高等方面。因此,本研究提出未来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数字化转型应该提升数字技术在数字化转型中的适应性,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各组织及内外部组织间的协同性,增进纪检监察机关数字化转型制度的适配性等优化策略。同时,还应明确纪检监察机关数字化转型的根本目的,关注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数字化转型的技术限度、伦理思辨、地域差异等重要影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