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口结构的转变对于经济发展会带来重要影响,而消费作为长期可持续经济增长动力,受到人口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而经济发展水平却无法与之均衡,“未富先老”必然成为老龄化社会的标志。且随着老龄化进程加快,养老压力的不断加大,“储蓄养老”观念更加根深蒂固,年轻人预期储蓄意愿强烈,控制消费,增加储蓄成为必然之选。老年人也因为收入限制而消费动力同样不足。若此时再出现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缺失,造成“未备先老”局面,那么长此以往,发挥消费对于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将受到阻碍,不利于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因此,为了缓解养老压力,针对城乡非职工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逐步建立。在经过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实践后,为了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城乡发展,2014年正式将新农保与城居保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此同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制度设计之初也把扩大国内消费需求作为政策目标之一。那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作为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提升消费水平就成为值得关注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本文将研究对象聚焦于合并统筹的城乡居民基本保险制度与消费,采用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2013年与2017年数据,以倾向得分匹配双重差分方法为基础,实证研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合并统筹对居民家庭消费的影响。研究发现:第一,城乡居保的合并有效的促进了家庭消费的扩大,并分别从缴费与收入两个角度考虑,发现缴费阶段产生了促进作用,但领取阶段并未带来显著影响。第二,通过城乡异质性分析,发现城乡居保合并政策有利于原“新农保”农村参保家庭的消费。第三,城乡居保合并仅对非流动家庭带来显著促进作用,但并未对发生流动的家庭带来显著影响。第四,城乡居保合并统筹对家庭消费的影响存在地区差异性,为中部带来显著促进作用,但在东西部并未发挥明显作用。最后,基于以上的研究,本文提供了三方面的政策建议:第一,从养老金待遇与缴费档次等方面提升城乡居保待遇水平,加强保障力度。第二,提高城乡居保统筹层次,完善基金中央调配机制,缩小城乡差距;第三,优化社会基本保险制度,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