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融排斥是指某些特殊群体或者阶层难以通过正规渠道获得基础的金融服务(Leyshon和Thrift,1993,1994,1995)。张号栋和尹志超(2016)又将微观视角的家庭金融排斥分为投资型和融资型金融排斥,投资型金融排斥包括活期存款排斥、定期存款排斥、股票排斥、基金排斥、债券排斥、银行理财产品排斥、外汇排斥、商业保险排斥、金融衍生品排斥和黄金排斥。金融排斥在全世界各地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形势严峻。世界银行的调查数据显示,截止到2022年,全球没有银行账户的成年人超过了17亿,占全球人口的21%。我国也不例外,尤其是家庭投资型金融排斥,导致了公平和效率的问题。普惠金融和金融排斥是一体两面,开展普惠金融是破除金融排斥,实现金融包容的解决思路。如今是一个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时代,在开展和完善普惠金融、建成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的道路上,互联网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所以,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基于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2017年度数据,通过构建家庭投资型金融排斥指标,探究互联网使用对家庭投资型金融排斥的影响以及影响机制,为提高家庭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可得性,缓解金融排斥,推动普惠金融事业发展,从而促进社会的相对公平提供全新的视角。 本文首先在借鉴国内外研究的基础上,对互联网使用、家庭投资型金融排斥的概念进行了界定,梳理了社会资本理论、金融素养理论等相关理论,分析了互联网对家庭投资型金融排斥的影响机制,并提出了三个研究假说。其次,分别使用Probit和OLS模型验证互联网使用对家庭投资型金融排斥的发生和程度的影响,并使用工具变量法克服内生性问题,最后通过变换解释变量验证实证结果的稳健性。本文还使用中介效应模型,研究金融素养在互联网使用和家庭投资型金融排斥之间的中介效应。研究发现:(1)互联网使用对我国家庭投资型金融排斥的发生和程度有显著的抑制效应,互联网使用每上升一个单位,我国家庭投资型金融排斥的发生和程度分别下降0.090、0.136个单位,另外户主文化程度、风险偏好、家庭总收入和家庭总资产也会对家庭投资型金融排斥的发生和程度有一定的抑制作用。(2)互联网使用能够正向提升户主的金融素养,互联网使用每提高一个单位,家庭的金融素养提高0.927个单位。(3)互联网使用可以通过提高家庭金融素养间接抑制家庭投资型金融排斥,金融素养在二者之间起部分中介作用,其在总效应中的占比为4.90%。(4)互联网使用对我国家庭投资型金融排斥的发生和程度的抑制效果在城镇户口、户主为青年、高收入、高学历的家庭中最为明显。 基于以上结论,为了缓解家庭投资型金融排斥,本文提出以下建议:(1)政府应该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加强金融宣传,提高国民金融素质;强化信息披露机制;完善互联网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普惠金融体系建设。(2)金融机构应该扩大宣传方式,调整宣传策略,创新产品设计,加强网点建设。(3)家庭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信息优势,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金融素质;增加社会资本,拓展信息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