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标准实施以来山东省县城建设用地变化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新标准实施以来山东省县城建设用地变化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李玟希

新标准实施以来山东省县城建设用地变化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李玟希1
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 1. 山东建筑大学
  • 折叠

摘要

土地资源的有限性要求城市建设用地增长需得到有效管控。2012年以来,我国城镇化进入质量与速度并重阶段,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出新的要求,《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于当年1月1日开始实施。相比于1990年版的规划标准,新版标准对中小城市建设用地的控制更为严格。本文从规划标准执行状况出发,探究新版标准实施以来县城建设用地发生的变化及其影响因素,为完善城市建设用地的管控政策、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提供依据。 从行政区划数量、经济总量和人口规模上看,县城在推进我国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作为县域城镇化的主要载体,山东省县城发展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且城市建设用地需求和土地资源有限性矛盾较为突出。因此,以山东省县城作为研究对象,围绕其城市建设用地非达标情况及其影响因素的时空差异展开研究。 首先,根据地形条件、人口规模和用地空间扩展模式的不同,将山东省2019年的53个县城进行分类,构建超标度、未达标度、超标城市占比、未达标城市占比、非达标度、非达标城市占比等指标,从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结构三个层面对比分析了2012年、2019年的非达标情况及其变化特征。结果表明,相比于2012年,2019年山东省县城人均城市建设用地超标情况加重;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方面,人均居住用地非达标情况变化不大,人均交通设施用地、人均绿地、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未达标情况均有所改善、改善程度依次递减;城市建设用地结构方面,工业用地比例、居住用地比例非达标情况均有所加重、加重程度依次递增,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比例、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比例、绿地与广场用地比例非达标情况均有所改善、改善程度依次递减。 其次,在国内外有关城市建设用地变化影响因素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从经济、人口、产业、公共财政四个角度构建了县城建设用地非达标度的影响因素指标体系,将相关性显著的因素与县城分类一同代入偏最小二乘回归模型,得到人均城市建设用地和人均居住用地非达标度的各类影响因素作用方式及强度,并进行归纳总结。结果表明,GDP、人口和产业结构的发展对山东省县城人均城市建设用地超标度和人均居住用地非达标度的管控效果具有积极作用,收入和财政支出的增加则具有消极作用;地形条件和人口规模的不同会造成管控效果的区域差异。 最后,总结研究的主要结论,在此基础上,对今后山东省县城建设用地的合理管控方向提出建议;概括研究的创新点和不足,并对未来可以深入研究的方向进行展望。

关键词

城市建设用地/资源开发/非达标度/评价指标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城乡规划学

导师

陈有川

学位年度

2022

学位授予单位

山东建筑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F2
段落导航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