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冠肺炎疫情虽有反复,但是国内已经得到基本控制,中国的抗疫经验已经成为此次全球疫情防控中的宝贵财富。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正视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的成功经验主要是体现在疫情“控”的方面,而在疫情的“防”以及“防”“控”衔接方面,现有应急管理体系还存在制度漏洞,突出表现就在于应急预警的启动不及时。应急预警启动不及时则导致了“平时状态”向“应急状态”硬性过渡,另一方面,也使得疫情防控的最佳时机被贻误,并直接导致后续的应急处置成本倍增。而作为应急准备阶段的核心制度,应急预警机制启动不及时的主要原因在于地方政府在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缺乏自主决策的动力和主动承当相应风险的责任意识。作为法律演化理论的主要代表之一,图依布纳认为在经历了规则导向的形式理性法(强调自治和主体的积极性)和目的导向的实质理性法(强调法律的直接控制)之后,面对极度分化和极度复杂的现代社会,成功的法律调整必须能够在自治与规制之间谋求平衡,因此,追求受规制的自我管理的反思理性法可能是一种有效的替代性选择,而该种法律调整的理念就在于激发受规制主体自我规制的驱动力,这恰恰迎合了调动地方政府积极启动应急预警机制的需求。因此,本文拟以反思理性法理论为基础,系统探索我国疫情应急管理“防”“控”衔接中的反思理性的应急预警机制。论文主要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警制度现状”,对应急预警的内涵以及制度现状进行了分析;第二部分“新冠肺炎疫情初期应急预警机制未能有效启动的影响与原因”,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应急预警未能有效启动的原因和影响进行了分析,下文提供的解决方案是以该部分原因分析作为重要基础的;第三部分“反思理性法的理论基础和制度逻辑”主要介绍了以该理论改进该机制的原因以及该理论具体的理论基础和制度逻辑,该理论是针对应急预警启动不及时的原因提出的可以用于改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警机制使其制度更完善的一种理论方向。该部分详细地介绍了反思理性法的理论基础、制度逻辑以及较为成熟的制度模型,为下一部分阐述为何选择该种理论以及如何去以反思理性法的逻辑和具体制度设计改进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警机制作理论铺垫;第四部分“反思理性法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警机制中的制度设计”是结合上述分析出的应急预警机制没有及时启动的原因以及反思理性法的理论基础和制度逻辑探讨了如何以反思理性法的理论基础和制度逻辑解决上文分析出的问题,进而设计出改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警机制的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