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困境儿童的救助保护问题逐渐引发关注,民政部提出要对困境儿童进行分类救助。其中缺乏父母有效监护这一类型的困境儿童,即“监护困境儿童”也进入了大众视野,他们与源于家庭经济困顿或身体残疾类型的困境儿童不同,监护困境儿童主要是因为遭受监护缺失、监护不当或监护侵害而陷入困境,其问题较为突出和严峻。在得不到家庭有效庇护的情况下,监护困境儿童需要各方携手进行保护,让他们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兜底保障和发展福利,这是政府应尽的职责,也是社区、学校、社会组织和市场等主体应该肩负的责任。政府和社会针对监护困境儿童开展了系列救助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不断改进。 本文选取位于广西边境的N县作为调研点,N县监护困境儿童较多,问题复杂,救助保护的工作量较大。本文运用深度访谈和个案分析的方式,分别对N县监护困境儿童及其亲属、邻居,以及参与监护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政府、民政局、社区居委会、学校和社会组织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访谈,了解了N县监护困境儿童的概况以及监护困境儿童在基本生活、安全保障、心理健康和社会发展方面存在的脆弱性。本文从多元协同视角出发,分析发现N县监护困境儿童的社会救助存在救助对象覆盖面较窄、救助主体参与深度不够、救助过程合力较弱和救助效果整体欠佳的问题。基于实地调研和访谈结果,本文进行了问题溯源,其原因主要分为三个方面:意识层面上,救助观念较为淡薄;制度上存在缺陷,多元协同配套机制不完善;资源所限,各项资源供给与监护困境儿童的救助需求存在失衡。 本文认为,要促进监护困境儿童的社会救助工作,第一,要从扩大救助范围、细化条文内容和明确协作规范方面完善法律政策制度;第二,要推动多元主体深度履行职能,强化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发挥社区的基础依托作用,强化学校的保护屏障功能,壮大社会组织的服务力量和焕发市场主体活力;第三,要建立增强多元协同合力的配套措施,完善沟通协作机制,优化考核评估机制和搭建信息共享平台;第四,要从加大专业人才培育力度和建立救助保护的长效机制两个方面去提高救助保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