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理健全的退市机制对提升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增强市场参与者整体实力、降低市场整体风险以及维护投资者合法利益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在资本市场逐步推行注册制度且退市制度越发严苛的背景下,退市常态化将成为必然的趋势。普通投资者难以判断企业是否存在潜在风险,而独立的审计人员通常能够洞察财务数据的本质,发现企业存在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并通过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向公司管理者、投资者和其他信息使用者传递企业是否存在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及退市风险的信号。 本文以文献资料作为研究起点,对国内外有关审计意见的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以便更好地了解当前的研究状况。其次,以我国2012年以后强制退市的企业为整体研究样本,简要介绍企业的基本情况,并对强制退市企业在退市过程中被出具的审计意见的基本信息进行了统计,运用统计分析法总结退市企业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基础,尤其是无法表示意见和否定意见的出具基础,并由此推断上市公司退市的一般成因。然后,以烯碳新材作为研究案例,基于其每年度的审计意见类型及审计报告的内容,分析各阶段(退市风险警示阶段—暂停上市阶段—终止上市阶段)产生的原因,对其退市的真实原因进行思考,总结企业退市的失败教训,为其他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等提供经营思路,并从审计机构的视角,总结此次审计活动成功的经验,强化审计的权威性。最后,提出相关建议以期能够促进其他企业进一步优化自身经营管理活动、促进审计机构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促进监管者更好地监督资本市场等。 通过上述一系列的研究分析,得出以下研究结论:(1)持续经营能力及内控存在重大缺陷是企业退市的主要原因;(2)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是企业良好发展的保障;(3)提高公司的可持续运营能力必须在多个领域同步进行;(4)政府及审计机构有效发挥其职能是退市机制良好运行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