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与日本地理位置毗邻,文化差异相对较小,资源要素禀赋互补。中日自1972年建交以来经济贸易发展快速增长,截至2020年两国贸易总额为3175.09亿美元,日本成为中国第三大出口市场(占中国出口5.5%),第二大进口市场(占中国进口8.5%),中日的经贸发展对于我国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其中农产品贸易是双边贸易的一个关键内容,直接影响两国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提升,关系到我国“双循环”发展新格局的构建。近几年,国际贸易环境的不稳定性、逆全球化和贸易保护主义以及新冠疫情等外部冲击,严重阻碍全球经济增长。RCEP的生效,将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的恢复,并推动国际贸易投资的增长。这也是中日首次建立自贸协定关系,首次在农产品方面达成关税减让。在RCEP的框架下,研究新形势下中日两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因素及其潜力,对构建中日协同发展体系,推动两国农产品贸易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大现实意义。 基于此,本文运用比较优势理论、竞争优势理论、要素禀赋理论等,采用文献归纳法、比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分别从贸易规模、贸易结构分析中日农产品的贸易现状。利用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贸易竞争力指数及贸易互补指数,分析RCEP下中国农产品出口日本综合优势。以我国作为出口国,RCEP其他14个成员国作为进口国,运用Stata MP16软件对2001-2020年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分析中日农产品贸易流量的影响因素,并对中日农产品贸易潜力进行测算。针对以上研究结论和实证结果,提出相应政策建议。 研究发现,我国对日本出口农产品表现为类别多样化、结构多元化特征,出口的农产品正由初级产品向加工制品转变,这也是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果的体现。研究验证了在双边农产品贸易中,应以比较竞争优势为基础、互补性为导向,出口具有贸易潜力的农产品,才会更加贴合现实的双边贸易;从我国出口日本农产品贸易额的影响因素研究中发现,中日两国GDP、日本人口规模、同属于WTO成员国的因素,对贸易出口额有拉动作用,地理距离、关税水平及人均耕地面积的因素,对贸易出口额有抑制作用。根据实证结果测算中日农产品的贸易潜力,结果显示截至2020年中国农产品出口日本存在巨大潜力。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提出提高研发创新能力、优化农产品出口结构、加大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创建有国际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及深化中日两国贸易合作等对策建议,为释放中日两国农产品贸易潜力与推动两国农产品贸易发展提供了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