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法治水平的提高、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监狱刑罚执行过程中面临的“人权保障”与“刑罚惩罚”的矛盾问题、押犯结构复杂与教育改造方式单一的矛盾问题、监狱相对封闭与对社会协助需求的矛盾问题也日渐凸显。国家在进行监狱现代化建设、治本安全观、五大改造、智慧监狱、社会矫正等体现法治、人文、科学的多元化改革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 第一部分介绍了监狱刑罚执行的概况。介绍了中国监狱刑罚执行的原则及目的,回顾中国监狱发展史,刑罚思想的发展与转变既给现代监狱发展留下了较深的影响,也总结了经验和教训。随着刑罚执行的革新,其目的除了惩罚、预防、矫正外,刑罚执行还追求重塑新生的目的,通过教育改造,以刑期当学期。这意味着监狱刑罚执行能够起到承接罪犯从接受刑罚惩罚到再社会化的过程,让罪犯重获适应社会的能力,回归社会后能够遵纪守法并拥有新的生活。 第二部分论述了中国监狱刑罚执行所面临的五个方面的困境。一是缺乏体系化的刑罚执行立法,滞后的《监狱法》与其他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需进一步协调;二是刑罚变更难以实现刑罚目的,减刑假释激励作用不足、暂予监外执行适用率低,罪犯改造的内在动力不足,需从刑罚目的出发完善刑罚变更,让宽严相济的刑罚变更措施推动罪犯变“被动改造”为“积极改造”;三是刑罚执行权的行使不规范,各刑罚执行部门权力清单不明晰,影响执行效率,另外,监狱基层警囚比不足,犯管犯现象易导致执法问题;四是罪犯权利保障标准不清晰,保障程度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有所差异,罪犯权利滥用问题有所凸显;五是老病残罪犯管理缺乏社会支持,疑难杂病的治疗及老弱病残的看护给监狱管理带来巨大压力,且免费医疗诱发“入狱养病养老”问题。 第三部分则提出中国监狱刑罚执行的完善对策。一是借鉴国外经验,完善相关立法,吸取美圈“大规模监禁”的教训,提升刑罚对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借鉴日本、挪威建征统一的机制设置及法律体系,学习新加坡社会化的刑罚执行方式。二是优化激励措施,实现刑罚目的,给予罪犯早日回家的希望,并激发机会争取的竞争力,加强罪犯表现实质化考核。三是规范权力行使,提升管理效能,对各部门权力进行整合,加强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四是畅通维权渠道,保障罪犯的基本权利,做好狱内法律援助工作,加强罪犯权利义务教育。五是协同社会部门,推进一体化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