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高速铁路的快速发展,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给铁路安全运营和环境治理工作带来新的风险和挑战。为了有效管控违法违规使用铁路安保区用地的情况,国家建立起铁路企业和地方政府共同负责的“双段长”工作制度,初步形成“路地共治”的良好格局,但忽视了公众等社会主体在其中的协同治理作用。如何充分发挥铁路企业、地方政府和公众等不同主体的协作监管作用,急需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然而,现有的研究成果更多是聚焦于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问题的表现、成因及对策等方面的研究,对铁路安保区等特定区域的关注较少,尤其缺乏对铁路安保区内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协同治理机制的系统化研究。因此,本文从地方政府和铁路企业、社会主体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视角,对铁路安保区内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协同治理机制优化进行研究。 本文主要运用问卷调查法、访谈法、案例研究法等方法,以L铁路P区间为例,借鉴协同治理框架,从价值目标、利益协调、制度设计、行为选择、沟通互动五个分析维度,对铁路安保区内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协同治理机制进行调查研究。研究发现,依托“双段长”制度,L铁路P区间的铁路外部环境治理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存在政府重视程度不足,公众参与意识不强、缺少对政府、铁路、公众的利益整合、治理中存在责任推诿情况、联合巡查执法不到位、对接沟通过程繁琐等问题,主要原因是治理主体观念未转变、利益协调机制不完善、路地共治制度设计不健全、缺少公众参与,监管执法力量薄弱、沟通互动过程不畅通等。针对上述问题和原因,提出强化协同共治价值理念、加强治理主体利益协调、完善路地共治制度体系建设、加强联合整治力度、畅通沟通互动过程等方面的建议,对完善协同治理机制,提高铁路外部环境长期治理的有效性具有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