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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有效解释原则在国际争端解决中的适用问题研究

史雨鑫

条约有效解释原则在国际争端解决中的适用问题研究

史雨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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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兰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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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条约解释原则作为一项条约解释的基本原则,虽然其并没有被编纂到《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以下简称《条约法公约》)中,但却也是《条约法公约》第31条的条约解释通则中应当体现出的必然含义。基于此,条约解释主体需要明确条约有效解释原则的具体内涵,厘清该原则与《条约法公约》第31条中各项具体原则的关系,明确该原则的适用条件,以确保在条约解释实践中正确适用该原则,得出合理并且有效的解释结论,从而使国际争端得到有效解决。 关于条约有效解释原则的理论基础,自格老秀斯起,就有很多国际法学者对条约的有效解释相关内容进行研究,形成了其各自关于条约有效解释的系统性观点或理论。此外,条约有效解释原则也有被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CourtofJustice,ICJ)(以下简称ICJ)、WTO上诉机构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nternationalCenterforSettlementofInvestmentDisputes,ICSID)(以下简称ICSID)等国际司法机构在条约解释中予以适用的实践。 然而,需要关注的是,在国际争端解决中,关于条约有效解释原则的实践也体现出了一些问题:首先,解释主体在适用该原则时因忽视了以条约文本作为解释起点的条约解释一般原则,以致过度追求“效果”,却未依据正确方向对所涉条约条款进行说明阐释,因而所得出的解释结果存在超出条约文本原本含义的可能性。其次,部分国际司法机构在其各自适用条约有效解释原则的相关实践中,并未对此后同类争议的解决提供稳定且相对一致的判理。如此,解释主体在无法明确争议是否可适用条约有效解释这一原则时,可能出现超出其适用范围或其他不正确适用等问题,不利于争端的有效解决。最后,条约解释主体有时仅基于条约有效解释原则中所明确的含义,进而判定争议所涉条款与其所持解释理由相关,并由此而产生混乱的适用逻辑。 所以,依据条约有效解释原则相关理论,对适用条约有效解释原则的实践进行深入分析,从而提出其在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探索解决路径就尤为重要。 故,对条约有效解释原则在国际争端解决中适用问题的研究内容结构如下: 第一章对条约有效解释原则的内涵及其理论基础作出简要阐述。首先,对条约有效解释原则的内涵作出简要说明。其次,梳理该原则与条约解释通则之间的关系。随后,总结与条约有效解释原则相关的学说及观点。 第二章重点聚焦于研究适用条约有效解释原则的相关国际实践。根据前文所述国际司法机构对该原则所持明确观点,并以此对ICJ、WTO上诉机构和ICSID三个主要涉及适用条约有效解释原则的国际司法机构具体实践予以分类并进行实证研究。 第三章基于前两章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研究,指出条约有效解释原则在国际争端解决的具体适用中出现的问题。首先,解释主体不恰当适用条约有效解释原则,过度追求“效果”,导致解释结果超出条约文本原本含义。其次,国际司法机构在其各自有关适用条约有效解释原则的实践中,未明确该原则的适用范围,以致对同类争议未形成相对具有一致性的判例,即判理缺乏稳定性。再次,解释主体忽视整体性的方式,在适用条约有效解释原则过程中缺乏逻辑自洽。 第四章根据前章所述问题提供一些解决路径的建议。首先,以条约解释通则为标准,对根据条约有效解释原则得出的解释结论进行判定,判断其是否存在超出条约文本本身含义的现象。其次,解释主体应辨别争议所涉条款的性质,明确条约有效解释原则的适用范围,以其能对所涉争议起到协调作用,赋予其既定效果和意义。最后,解释主体应以整体性、宏观的视角,在实践中综合适用《条约法公约》中的解释原则和解释方法,包括条约有效解释原则,以在条约解释实践中发挥其相应作用,有效解决国际争端。

关键词

条约解释/条约有效解释原则/国际争端解决/国际司法机构/维也纳条约法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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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国际法学

导师

吴双全

学位年度

2022

学位授予单位

兰州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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