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一贯的战略方针。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进行查处,是消除腐败滋生土壤,保持党和国家政治肌体健康的重要方式。虽然,国内外关于反腐败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多研究成果,但现有的成果侧重于对违纪违法行为惩戒方面的研究,对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方面的研究相对薄弱。尤其是自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四种形态”作出定义以来,对如何精准规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理论研究仍滞后于实践需要,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防治缺乏从预防、监督、惩戒等视角进行系统研究。因此,本文坚持防治结合思路,重点以预防为主,从预防、监督、惩戒等维度对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防治机制优化进行研究。 本文主要运用案例分析法、访谈法、描述性分析和规范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理论和制度预防理论为分析框架,以N市Q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为例,对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防治机制进行研究。研究认为,N市Q区已初步构建了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防治机制,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第一种形态”运用的广度和精准度有待提高、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的形式和内容有待丰富、“四项监督”之间统筹衔接有待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和警示教育不够到位等不足。主要原因在于缺乏全方位的预防机制和强有力的监督和惩戒机制。为此,建议从预防、监督和惩戒等方面全方位优化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防治机制。一是构建全方位的预防机制。通过优化“第一种形态”运用培训指导制度、构建全民参与的廉政教育制度、完善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制度、实行党员干部廉政法规年测制度等,织密预防的制度网络。二是完善强有力的监督制度。通过完善“一月一监督清单”制度、配齐配强监督力量、注重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优化“关键少数”监督制度等方式,充分履行监督职责。三是强化严格的惩戒制度。通过提高审理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增强程序和效率意识、以检查促进案件质量提升、加大公开曝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力度等方式,使违纪违法者受到应有惩戒。四是增加合理的内设机构。通过设立预防宣教室、政策咨询和心理解压室,进一步优化现有的机构设置。五是完善跨部门的协作机制。通过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推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完善大监督格局等方式,促进多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