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王安石是宋代士大夫的杰出代表,在熙宁变法中闪耀着的法律思想,于今时今日不足为奇,但在当时,已领先旁人。王安石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涉及领域之广,涵盖政治、经济、教育制度、军事、民族关系等诸多领域,这与法律史的研究颇有价值。 引言重点阐述了研究王安石法律思想的重要性,以及中国目前对王安石的研究状况,最后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第一部分从王安石法律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开启,结合王安石生平事迹尤其是宦途升迁,了解到北宋内外交困的政治环境、日益旺盛的商品经济和法律儒家化的进一步发展。接着探讨王安石法律思想形成的理论渊源,王安石年少便推重孟子之道,受到孟子民本思想的影响,他将“国以民为本”的民本思想落到实处。同时王安石兼收法家思想的有益成分,提出了自己的王霸治国思想和功利主义思想。 第二部分是对王安石法律思想具体内容的阐述。其一,立善法于天下。王安石崇尚以善法治国,制定简明易用的法律,树立法律的威严;在大明法度的同时兼顾德治,重视道德的教化作用。其二,王安石提出了经济法律思想,他主张义利并重的理财之法,冲击了传统的君子重义轻利思想。此外,他实行抑制土地兼并的国策,照顾普通百姓的利益。又重视商业发展,适时而为。其三,任贤使能,加强吏治;约之以礼,裁之以法;设置律学,改革科举。 第三部分是对王安石法律思想现代价值的挖掘。吸收善法之治,健全科学立法,遵循人民的主体地位和立法活动的本身规律。借鉴均济贫弱,完善我国的第三次分配制度。总结吏治观,完善法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汲取精华,融合有用成果,为社会主义法治夯实基础,为现代化法治建设提供坚实的理论源泉。 结语对王安石进行总结,洗去“历史的污水”,他的法律思想受到后人重视。通过法形儒质,肯定王安石法律思想的本质是儒家法文化,学习他锐意进取、积极改革的精神,表达对他的正面赞扬之情,汲取其法律思想的有益成分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