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其中,社会保险作为该项制度核心,能够在年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方面可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与参保人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有利于社会稳定。社会保险费的收入会直接影响社会保险中养老、医疗等各项待遇的发放。2019年初,社会保险费的征收责任划转至税务机关,这项改革明确了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的主体地位,可以充分税务部门的征收优势,有利于提高征收效率,实现“收支两条线”,提高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透明度,还有利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但不可避免的是,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触及部分企业利益,增加企业成本,有可能对影响就业形势,产生消极影响,从而不利于社会稳定,这也成为税务部门在社会保险费征收中面临的挑战,因此,不断优化征收中采取的措施,成为税务部门必须思考和研究的重要问题。 本文详细阐述了研究背景,基于委托代理理论、交易成本理论、税收遵从理论,从社会保险费征收主体的历史沿革入手,结合c区税务部门征收工作实际,对C区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的职责、流程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归纳总结了征收职责划转后C区税务局在征收工作开展过程中工作的经验做法和不足之处,结合多种研究方法,采取问卷调查法、访谈法、案例分析法进行深入调研,了解当前征收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难点,征求企业对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看法,并归纳总结了缴费人提出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税务机关征管主动性不足:二是各部门间信息交互滞后;三是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四是缴费人遵从度不高。针对这些问题,从多角度分析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立法不健全、信息化建设不完善、税务部门人员配置不足、部门协调配合不足、企业降低用工成本。此基础上,本文结合国内部分地区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先进经验,总结出C区税务部门社会保险费优化措施,主要是从强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协调机制、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等方面提高缴费人的满意度,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为其他非全责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税务机关提供参考,为实现全责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模式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