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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普惠金融对我国上市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研究

崔茜

数字普惠金融对我国上市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研究

崔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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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山西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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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我国已经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创新发展是事关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核心内容。加之面临世界疫情暴发并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如何推动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对企业创新能力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但企业创新项目周期长、风险大等特性,使传统金融在融资服务上迟疑不决,始终制约我国经济转型发展;金融资源配置不平衡导致企业研发动力不足,致使我国企业创新受到阻碍。由此,企业创新能力对金融体系的改进提出迫切需求,数字普惠金融由此应运而生。作为数字技术赋能的普惠金融服务方式,它的发展是否能够一定程度地跳脱出传统金融对企业创新的不利现象,运用自身优势降低融资客观要求,最终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是当前需要深入研究的重要问题。因此,论文从理论分析出发,实证探究数字普惠金融对企业创新能力的深远影响,对于完善数字普惠金融与创新理论,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为探究数字普惠金融对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论文基于我国A股853家上市企业数据,构建了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和中介效应模型,以内部控制指数为中介变量,探究数字普惠金融对企业创新能力的直接效应和中介效应,补充数字普惠金融影响企业创新能力的内在机制,用研发投入比代替发明专利检验实证分析的稳健性,以地级市互联网用户数作为工具变量处理内生性问题;最后,基于数字普惠金融对不同性质和不同地区企业的差异性影响,以企业实际控制人性质和企业所在地作为划分依据,进行异质性检验。 本文研究发现:(1)数字普惠金融对企业创新能力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总指数以及覆盖广度、使用深度均起到了正向效果,稳健性检验和内生性检验结果也进一步印证此结论;(2)内部环境的确在数字普惠金融影响企业创新能力过程中发挥中介作用,数字普惠金融可以通过改善企业内部环境,激发创新的积极主动性,最终提升企业创新能力;(3)数字普惠金融对企业创新能力影响具有明显的异质性,数字普惠金融对不同性质和不同地区企业创新能力影响都十分显著,系数分析来看,数字普惠金融在国有企业和东部地区企业中能够发挥作用的空间更多,对国有企业和东部地区激励效应更加突出。 为把握此次重要发展机遇,进一步提升我国企业创新能力,政府要注重企业异质性和地区差异性影响,在不影响国有企业和东部地区发展劲头的前提下,加大力度推动弱势企业创新能力良好发展;金融机构应加强数字技术在金融领域内的深度运用,强化聚集与分配资源功能和风险分散功能;企业应该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主动治理并改善内部环境,发挥环境对于技术创新的正向激励效应,增强企业竞争实力。

关键词

数字普惠金融/企业创新能力/企业内部环境/中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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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金融学

导师

王书华

学位年度

2022

学位授予单位

山西财经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F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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