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益频繁的敌意收购事件增强了上市公司的反收购意识,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增设或修订反收购条款。然而,反收购条款对上市公司风险承担水平会产生何种影响,现有研究对此关注较少。基于此,本文从风险承担的视角研究反收购条款设置所产生的经济后果,以及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在反收购条款与风险承担关系中的调节作用,并进一步研究反收购条款设置对风险承担影响的价值效应,旨在为深入认识上市公司设置反收购条款的积极作用以及促进公司积极承担风险提供理论依据。 本文首先梳理了反收购相关研究的文献,并基于长期价值创造假说,从理论上分析了反收购条款设置对上市公司风险承担水平的影响,以及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对该影响的调节作用,并进一步分析了该影响最终能否增加公司的长期价值,提出了相应的研究假设。其次,以2009年到2019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对提出的研究假设进行了实证检验。实证结果表明:(1)设置反收购条款能够提升上市公司的风险承担水平,具体表现为反收购条款的设置增加了上市公司的创新投入和对外直接投资;(2)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与反收购条款之间存在协同效应,即董事高管责任保险能够增强反收购条款对风险承担的促进作用;(3)反收购条款设置对风险承担的影响具有价值增值效应,即反收购条款设置对风险承担的促进作用最终能为公司创造长期价值。最后,根据研究结论,从增强公司反收购意识和能力、鼓励公司积极承担风险和推动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发展三个方面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本文创新性地使用创新投入和对外直接投资衡量公司风险承担水平,并将反收购条款、董事高管责任保险、风险承担和公司价值纳入同一研究框架,既明确了反收购条款通过风险承担影响公司价值的作用路径,也深化了内外部治理机制对风险承担的影响研究,为上市公司自主设置反收购条款和监管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提供了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