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是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战略部署,是巩固、发展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巩固各民族大团结局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后,我国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对其形式、覆盖面、实践措施、创建效果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内蒙古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基础和坚定的政治保障。各民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有着守望相助的优良传统。经过几十年的实践,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各民族“五个认同”意识不断增强,民族关系不断巩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逐渐形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形式多样、守望相助理念深入人心;表彰机制形成,榜样的力量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兴边富民”政策贯彻落实。但是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很多不利因素,影响着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深入。一是部分干部群众对民族团结创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方式、载体创新不够;三是各类教育基地的作用发挥不充分;四是经济发展和民生条件限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投入;五是传承保护民族文化促进创建工作的作用发挥不充分。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将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向新的高度,本文力图找寻解决的途径:核心是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开展创建活动。一是切实提高干部群众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形式与载体;三是加大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投入;四是以民族文化保护传承促进民族文化的交流交融;五是促进完善政策机制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