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本研究通过观察体外冲击波联合普拉提运动对腰椎间盘突出症的临床效果,了解不同治疗方案对腰椎间盘突出症的改善情况,并通过随访了解患者治疗后的疼痛和生活状况,以此做出客观、科学、系统的评价,为保守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提供一种更可靠的诊疗思路。 方法:将来自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康复科门诊和病房的60例腰椎间盘突出症患者(均符合诊断、排除标准),随机分为体外冲击波组(E组)、普拉提运动组(P组)、体外冲击波联合普拉提运动组(EP组),每组各20例。所有受试者每周一到周六进行调制中频电、磁振热等基础干预治疗,每日1次,持续4周。E组在基础干预治疗的基础上,每3天给予一次体外冲击波治疗,治疗处方为压强2.5bar,频率10Hz,进行痛点定位,冲击次数共3000次,持续4周。P组在基础干预治疗的基础上每周一到周六增加普拉提运动,30min/次,每天训练1次。EP组在基础干预治疗的基础上先进行普拉提运动,再进行体外冲击波治疗。 记录3组受试者治疗前、首次治疗后、4周治疗后和随访阶段的视觉模拟评分(visualanaloguescale,VAS)、腰椎功能障碍指数(Oswestrydisabilityindex,ODI),治疗前后的竖脊肌、多裂肌、腹横肌的表面肌电图(surfaceelectromyography,sEMG)数据。用来观察3组受试者在干预前后的疼痛和功能改善状况。 结果: 1、VAS评分:在首次治疗后E组、P组和EP组相比,组间均无显著性差异,EP组组内有显著性差异(P=0.00<0.05)。在4周治疗结束后,3组患者的疼痛评分改善均有显著性差异(P<0.05),E组和P组相比,组间无显著性差异(P=0.89>0.05),但EP组对E组和P组均存在显著性差异(P=0.04<0.05)。在治疗结束后第3个月的随访中发现,EP组对E组和P组均存在显著性差异(P=0.01<0.05),E组和P组相比,组间无显著性差异(P=0.63>0.05)。 2、ODI指数:在首次治疗后E组、P组和EP组相比,组间均无显著性差异,EP组组内有显著性差异(P=0.01<0.05)。在4周治疗结束后,3组患者的功能障碍评分降低均有显著性差异(P<0.05),E组和P组相比,组间无显著性差异(P=0.74>0.05),但EP组对E组和P组均存在显著性差异(P=0.00<0.05)。在治疗结束后第3个月的随访中发现,EP组对E组和P组均存在显著性差异(P=0.00<0.05),E组和P组相比,组间无显著性差异(P=0.75>0.05)。 3、竖脊肌、多裂肌、腹横肌的sEMG记录: (1)AEMG:3组患者治疗前后的AEMG有显著性差异(P<0.05)。组间相比,EP组对E组和P组均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E组和P组相比,组间无显著性差异(P>0.05)。 (2)MPF:3组患者治疗前后的MPF有显著性差异(P<0.05)。组间相比,EP组对E组和P组均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E组和P组相比,组间无显著性差异(P>0.05)。 结论: 1、在改善腰椎间盘突出症患者疼痛方面体外冲击波治疗效果快于普拉提运动,但在改善腰椎功能方面普拉提运动要优于体外冲击波治疗。 2、体外冲击波联合普拉提运动首次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患者后,患者疼痛和腰椎功能障碍改善效果更明显,说明体外冲击波联合普拉提运动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患者的疼痛和腰椎功能障碍较其他两组即时效果明显。 3、体外冲击波治疗具有便捷高效、操作性强等优点,普拉提运动简单易学,不受场地器械限制。所以体外冲击波治疗联合普拉提运动能为腰椎间盘突出症的医治提供一种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