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信息的商业价值日益凸显。移动应用平台方会为了获取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而开展形式多样的说服,说服信息更具隐蔽性。面对平台方发布的说服信息,用户会思考其传播动机及策略,由此积累的相关知识即说服知识。说服知识会驱使用户主动解读说服信息,并做出其认为合适有效的个人隐私信息披露决策。然而,用户对自身的说服知识水平可能具有认知偏差,即用户主观自评的说服知识水平与其客观真实的说服知识水平不一致。说服知识认知偏差可能会影响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披露决策。 本研究将说服知识理论引入个人隐私信息披露研究领域,结合隐私计算理论和解释水平理论构建个人隐私信息披露意愿影响因素模型,探究了说服知识认知偏差对近期个人隐私信息披露意愿与远期个人隐私信息披露意愿的影响机制的差异。经过问卷调查和结构方程模型分析,本研究证实,用户存在说服知识认知偏差;说服知识认知偏差会直接促进近期个人隐私信息披露意愿,也会通过增加感知收益促进近期个人隐私信息披露意愿;说服知识认知偏差会直接促进远期个人隐私信息披露意愿,也会通过影响感知收益和感知风险影响远期个人隐私信息披露意愿;与远期个人隐私信息披露意愿的影响因素相比,近期个人隐私信息披露意愿不受感知风险的影响。本研究丰富了个人隐私信息披露意愿影响因素研究,有助于全社会从重视说服知识和规避认知偏差等方面落实隐私保护教育,也有助于平台方合理采集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