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邀集钱会是中国古代社会比较常见的一种民间融资方式。因其襄助之意且利率较低,同时又灵活方便,所以在乡族社会中扎根很深、应用很广。明清以降,由于商品经济的兴起,进一步拓展了钱会的生存空间,日益融入到民众日常经济生活之中。在徽州社会,因为徽州人的经商传统和宗族观念,民众频繁邀会,不论是婚葬嫁娶,还是筹钱经商或者日常开支,甚至是宗族要兴建,都会把邀集钱会当做一种集资的常用方式,且连参多会、重叠参会现象层出不穷。钱会组织遍地开花,快捷方便的提供资金,客观上助长了徽州人的商业经营和乡族建设。 徽州人法制观念强,重视契约合同,邀集钱会一般会立下会书,讲明会规、会期以及出钱模式等。但是由于钱会是有一定周期的,结束后会书失去作用,所以留存下来的会书不多。笔者一共收集整理到清至民国年间的徽州钱会会书资料134份,按照会式的不同分为五类,分别是平金式轮会、堆积式轮会、缩金式轮会、(类)半苏会和独会。这五种类型都有各自的特点和优缺点,运行机制和利率也不尽相同。 钱会能如此广泛地流行于清至民国的徽州社会,成为徽州人常用的集资方式,与其本身有着一套信用保障制度密不可分。会首作用尤其突出,往往要为其他会友进行担保。会首确定邀请人员时,就会考虑这个人的经济实力和个人信用。人员确定后,在立下会书时,更是会把详细具体的会规告知会友并写在会书上,这都是为了防止违约现象的出现。一旦出现有人中途退出或者无法付钱的情况,会首就要承担连带责任,通过代付或者其他规定的解决办法来确保众人的利益。可以说,徽州钱会有着一种客观存在的信用基础。 虽然清至民国时期的徽州钱会缺乏法律上有效的监管制度,从而有可能会产生一些纠纷,造成不好的影响,但其积极作用还是占主导。钱会是一个资金周转平台,满足民间融资和投资的双向需求,有利于民间资金的流通,也有利于工商业的持续发展。其互助性又使得它可以在乡族社会中发挥救助功能,稳定基层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