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层事务繁杂,工作任务重、压力责任大、容易被追责等现状突出,面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脱贫巩固、应急安全、生态环保、基层社会治理等中心工作高压态势,许多干部干事创业的“风险意识”明显增强,出现了不愿干事、不敢干事、怕担责任”的工作作风,一些干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出现消极心态和懈怠情绪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1近年来,浙江、江西、四川等省市分别出台干部容错纠错实施细则,为党员领导干部提供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2017年,四川省L县制定下发了《L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基层领导干部可以容错纠错的十种情形和六项具体操作程序,将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有机结合,既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又防止纪律“松绑”、作风“减压”,营造了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误的良好环境。 笔者通过对L县在激励基层领导干部机制与容错纠错制度建设实践的调研,将L县的一些做法采取列举法、事例法形式,分析当前基层容错制度还存在容错范围临界线和纠错尺度难以把握、容错纠错机制基本框架尚未统一、公开和监督手段未得到完善、干部心理懈怠表现带来推进阻力、多部门参与格局尚未形成等问题。对当前在容错纠错制度实施过程中应当注重思考的问题和必要的操作步骤进行分析,在发展完善机制体系、听取社会意见、及时澄清保障、建立对应参考体系等方面,提出当前容错与纠错实施的操作性措施,促进基层领导干部正确认识“三个区分开来”,调动积极性与主动性,大胆的干事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