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IPO向注册制逐渐转变,以及2020新证券法放开会计师事务所从事IPO审计业务的准入限制,企业IPO的背书责任由政府转移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身上,且事务所在IPO业务上竞争加大。在这一过程中,声誉资本机制作为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和能力的最重要方法,必将起着愈加重要的作用。因此,研究声誉机制在企业IPO中是否能有效向发审委传递信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以事务所在注协排名中是否属于高声誉事务所、事务所是否在进行IPO业务时处于最新一次行政处罚三年之内为事务所正负面声誉的替代指标,构建了事务所声誉与IPO审核未通过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以A股市场2017年-2020年的拟上市企业数据为样本,对其相关关系进行了实证检验分析,发现事务所拥有高声誉时,其客户IPO审核未通过的概率较低;而处于受行政处罚三年之内则会使事务所IPO客户的审核未通过概率提高。同时,通过构建交互项模型,发现若事务所既为排名前十的高声誉事务所,又处于受罚后三年内,则受罚会大幅削弱排名前十对IPO审核带来的正面影响。随后通过增加时间与行业固定效应等检验证明了结果的稳健性。 本文贡献主要体现在:一是从发审委审核的角度,分析会计师事务所正负面声誉与IPO审核是否通过的相关关系,并对二者之问调节效应进行研究;二是在理论上丰富了事务所声誉资本机制与IPO审核的相关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