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央企金融控股公司的系统性风险问题日益引起了监管层面的重视。2018年,我国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完善金融监管制度,尽快补齐金融控股公司监管上的短板。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正式颁发了针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对央企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迈进了一大步。但是,《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在实施细则上还存在很多不足,特别是没有针对央企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特征完善风险监管制度。当前全国96家央企已有34家设立了央企金融控股公司发展金融业务,央企金融控股公司产融结合的经营模式,容易出现内部关联交易、风险交叉传递、脱实向虚等风险问题,给我国金融市场体系的稳定与金融市场的有效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如何完善央企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监管制度,保证央企金融控股公司不出现系统性风险,确保国内金融体系健康稳健运行至关重要。 本文针对央企金融控股公司这一金融主体,参考了当前国内外研究成果,以金融监管学、公共管理学、风险管理学理论为基础,一方面梳理了我国央企金控的发展历程、风险问题和监管现状;另一方面从监管客体角度出发,选取央企金融控股公司作为调研和案例分析目标对象,通过调查问卷设计和案例分析,紧紧围绕如何完善央企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监管制度展开调研和分析,为提出完善央企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监管制度建议提供数据支撑,也提升了政策制度的科学性和全面性。基于现状、调研和大量的资料分析,总结了央企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监管制度存在的不足:包括未明确差异化监管、立法滞后、未明确监管原则、监管措施不完善和未建立全面风险监管机制5大问题,并经研究分析得出问题的主要成因。最后,基于协同效应理论、公共利益监管理论和功能观的金融中介理论构建,以及对美国、德国、荷兰这三个发达国家的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监管制度经验借鉴,提出了从加强央企金融控股公司立法框架、完善外部监管措施、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建设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等方面加强对央企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监管。希望以加强金融控股公司监管为契机,推动央企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政策完善,为健全我国金融监管体系,防范央企金融控股公司风险,顺应金融业发展的新趋势提供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