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远程送教是特殊教育学校为无法到校学习的特殊需要学生提供的教育教学活动形式,是保障重度或多重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的重要安置形式之一。研究发现,当前的远程送教存在送教地点偏远分散、频次不够、送教主体职能分离、教学资源难以共享、沟通效率低等问题。随着“互联网+教育”的发展,特殊儿童的远程送教亟需变革与重构,“互联网+远程送教”深度融合的协同服务是当下亟需破解的难题。“互联网+”远程送教的开展状况如何,远程送教协同服务的内在机理是什么,目前缺少系统性的研究。 鉴于此,本研究借鉴社会生态系统理论和协同学理论,探讨“互联网+”残障儿童远程送教协同服务模式的构建与提升策略研究。具体包括五个方面的研究:(1)应用文献研究法,分析国内外相关理论与现状研究,包括残障儿童送教上门、“互联网+”远程送教、“互联网+”残障儿童远程送教服务模式以及协同服务模式。(2)采用案例研究法,剖析浙江省三所特殊学校的“互联网+”远程送教协同服务开展情况。(3)使用问卷调查法,调查浙江省三个地区的“互联网+”远程送教开展状况,分析不同远程送教状态下送教教师的满意度差异,探究远程送教开展状况与送教教师满意度的关系。(4)采用逻辑推理法,提出“互联网+”残障儿童远程送教协同服务理论模型,构建“互联网+”残障儿童远程送教协同服务模式。(5)基于研究结果,提出“互联网+”残障儿童远程送教协同服务提升策略。 基于以上五个方面研究,本研究取得了五个方面的研究结论: (1)远程送教协同服务的一般流程为:确定送教对象、诊断与评估、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实施送教、考核评价、调整或终止服务。湖州市A校已开启“互联网+”远程送教服务,具有评估诊断科学化、送教内容个别化、指导家长动态化、评价反馈多元化等特色;绍兴市B校从普特结对、建立社会共同体、联合社区爱心资源、开发送教平台等方面丰富送教主体,创新送教形式;杭州市C校深化普特融合送教机制,但尚未开启“互联网+”时代。 (2)浙江省三个地区的远程送教教师满意度处于中等偏上水平,存在信息化水平不高、缺乏评估标准、师资队伍薄弱、送教频次不够、多部门协同支持不足、管理效率低等问题;家长参与程度、家长重视程度、送教模式、社会共同体协同送教、医教协同送教等因素对远程送教效果和教师满意度有影响。 (3)构建了“互联网+”残障儿童远程送教协同服务理论模型,包括“互联网+”残障儿童远程送教生态圈和“互联网+”残障儿童远程送教协同学理论框架。 (4)构建了“互联网+”残障儿童远程送教协同服务模式,包括协同服务评估、协同服务内容、协同服务方式、协同服务评价体系和协同服务智慧环境五个方面。 (5)提出了“互联网+”残障儿童远程送教协同服务提升的六项策略,包括:通过智能评估动态调整个别化送教计划;开发教育生境发挥送教催化作用;构建智慧环境推动家校合作深度融合;推动主体协同集成专业领域优势;促进服务融合增强协同送教效果;利用技术赋能培养“互联网+”教育康复人才。 本研究成果在理论层面丰富了“互联网+”残障儿童远程送教协同服务的理论研究,为后续相关研究提供理论参考;在实践层面,协同服务模式的构建能帮助管理者、参与者更好地组织“互联网+”远程送教服务的开展;在社会层面,为远程送教残障儿童全方位的发展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路径,帮助残障儿童回归学校、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