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贫困问题的有效解决一直是党和国家努力的方向,困扰我国多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已于2020年被消除,意味着我国的贫困问题已经从绝对贫困转变为更加复杂的相对贫困,故而相对贫困问题的解决将成为我国长期面临的重大战略任务。作为新兴数字技术与金融服务的结合,数字普惠金融的兴起和快速成长不仅是对传统普惠金融的进一步深化,也提供了缓解因机会与权利不平等造成的相对贫困的有效思路。数字普惠金融在减缓相对贫困问题方面发挥何种作用,其发挥作用的有效机制是什么,这不仅值得进行深入的理论探讨和科学验证,同时对促进我国数字普惠金融的均衡发展、完善数字普惠金融体系、为后扶贫时代的减贫工作以及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大意义。 就研究对象而言,现有文献大多为研究金融服务对农村地区或农村家庭的减贫效果,并且多数学者都是围绕传统金融服务与绝对贫困之间的关系展开研究。鉴于相对贫困分布的特点,本为将研究对象从农村地区扩展为农村、城市并重,在理论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将数字普惠金融和相对贫困结合起来,探究其中的减贫机制以及区域差异。就研究数据来说,本文将进一步拓展研究年限,并从相对贫困的多维性出发,聚焦相对贫困群体的收入、教育、健康和权利的“相对剥夺感",运用变异系数法确定四个维度的具体权重,最终加权求和得到代表相对贫困减缓的总体数据,而非单单用收入来衡量相对贫困。 本文从相对贫困的视角出发,利用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2011-2020),对数字普惠金融在减缓相对贫困方面的效应及其作用机制进行验证,并探究数字普惠金融减缓相对贫困的区域差异性。具体来说,利用2011-2020年我国31各省(市、自治区)的面板数据,采用固定效应模型,探究:(1)在全国范围内数字普惠金融对相对贫困的影响:(2)数字普惠金融减缓相对贫困的直接机制和间接机制:(3)在不同地区范围内,数字普惠金融对相对贫困的影响效果差异。研究表明:(1)数字普惠金融可以有效减缓相对贫困:(2)数字普惠金融不仅能够通过其三个分维度直接减缓相对贫困,也能够通过经济增长和优化收入分配两种渠道间接降低相对贫困水平:(3)就数字普惠金融的总指数而言,其对减缓相对贫困的效果具有显著的区域差异:东部地区效果最明显,随后是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则排在末位。就具体的三个分维度而言,其减贫效果在区域间的差异并没有总指数的减贫差异那么明显。结合实证结果,最后提出如下对策:(1)基于相对贫困群体需求,大力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实现区域间的均衡发展,充分发挥数字普惠金融的直接减贫效应;(2)促进经济增长与数字普惠金融的良性循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利用数字普惠金融减缓相对贫困的间接机制;(3)完善数字普惠金融监管体系,保护相对贫困用户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