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增进民生福祉是区域发展的根本目的,生活满意度与主观幸福感是分析主观福祉的两种视角。本论文首先构建了鄱阳湖区居民生活满意度指数,然后利用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对鄱阳湖区38个县区的居民生活满意度进行了综合测评,并对其各维度的生活满意度进行了比较分析;在此基础上,应用最小方差法揭示了鄱阳湖区38个县区生活满意度的结构模式;最后运用结构方程模型从“生活域”视角深入探究了鄱阳湖区各维度居民生活满意度与其主观幸福感的关系。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第一,鄱阳湖区居民总体生活满意度指数为69.813分,处于“一般满意”与“比较满意”之间。总体上,鄱阳湖区居民在经济条件方面的生活满意度普遍偏低,在社会关系、身体健康、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以及居住环境等维度,大多数县区居民生活满意度处于“一般满意”等级。 第二,鄱阳湖区38个县区的居民在经济条件、公共服务及社会关系等维度的生活满意度空间差异较小,但在身体健康、生态环境、居住环境等维度存在明显的空间差异。 第三,利用最小方差法分析鄱阳湖区生活满意度的结构模式得出,鄱阳湖区生活满意度的结构模式整体上属于四因素Ⅰ模式,也即身体健康、生态环境、经济条件、居住环境这四个“生活域”是决定鄱阳湖区居民生活满意度模式的关键维度。根据生活满意度结构模式的差异,本论文将鄱阳湖区38个县区划分为双因素模式、三因素模式、四因素Ⅰ模式、四因素Ⅱ模式、五因素模式、六因素模式。 第四,尽管生活满意度和主观幸福感是解析主观福祉的两种途径,但本论文发现鄱阳湖区38个县区再生活满意度和主观幸福感的组合方面存在明显差异,根据“生活满意度-主观幸福感”组合分析,本论文采用矩阵图方法鄱阳湖区38个县区划分为“幸福型、不协调型、适应型、双低型”四类主观福祉地域类型。 第五,应用结构方程模型对各生活域满意度与主观幸福感的关系分析可知,经济条件、社会关系、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居住环境和身体健康等维度的满意度对鄱阳湖区居民的主观幸福感有直接的正向影响,且各维度生活满意度两两之间均存在显著的正向相互影响,尤以公共服务维度与居住环境维度之间的相互影响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