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为发展经济走上了对生态环境有严重影响的粗放式发展道路,虽然成功让经济总量保持了高位增长,但是重污染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环境问题却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基于过去国外绿色发展方式给予的启发,我们意识到用政策手段推动重污染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是克服资源环境制约、促进绿色发展的关键举措。为此,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开始执行,完成了由排污费到环境保护税的平稳转变,对中国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无疑产生了一定的促进作用。至于环境保护税对重污染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究竟如何,本文对此开展了详细的研究。 本文以外部性理论、庇古税以及波特假说为理论基础,通过研究国内外学者的相关研究成果,运用2016-2019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相关数据,将2018年1月1日即环境保护税正式开征日作为政策冲击时点,构建双重差分模型以分析环境保护税的开征对重污染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并且本文还进一步加深研究内容,按照产权性质和企业规模的不同将上市公司数据分组进行异质性检验。最终本文得出的主要结论有:第一,环境保护税的开征会显著促进重污染企业自身的绿色技术创新水平;第二,较之民营性质的重污染企业,环境保护税的开征对国有性质的重污染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促进效果更为显著;第三,较之小规模的重污染企业,环境保护税的开征对大规模重污染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刺激作用更为显著。为了使得环保税制度发挥出更大的效用,并且尽可能覆盖大部分重污染企业,本文认为需要进一步改进环境保护税的税制要素,差异化制定环境保护税政策,进一步健全重污染企业税收征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