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家事私权领域纠纷数量在不断增长,有些矛盾纠纷呈现尖锐化与复杂化,纠纷牵涉利益内容、牵扯主体日益多元化,传统家事审判模式面对繁冗多元的家事争议已略显单薄吃力,无法较为妥善地解决家事纠纷难题,因此家事审判改革刻不容缓。自2016年起,最高人民法院针对中国家事审判制度展开改革工作。全国各地法院对家事审判的程序进行了实践改革探索,学界也对家事审判程序的构建和运行等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但是就目前而言,中国实务界和理论界对家事审判程序所基于的基础理论探讨较少,对程序法理适用相关研究的重视不够,导致中国家事审判程序中存在家事案件范围和类型划分不明确、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法理具体适用模糊等问题,影响中国家事审判制度的构建和发展。本文立足于中国家事审判改革经验总结,盘点各地法院工作中对程序法理适用的探索成果,指出中国目前家事审判改革过程中程序法理适用的不足。通过文献分析、比较研究分析等方法,借鉴和吸收国内外研究成果,结合中国国情,拓展中国家事审判程序中的法理适用。 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包含四个章节。第一章主要介绍家事审判程序和程序法理的基本理论。本章明确家事审判程序的内涵与外延、程序法理的含义和基本分类方式。本章分析了程序法理二元分离适用论和交错适用论在家事审判程序中的适用问题,得出交错适用论更加契合家事审判程序的结论。 第二章是对域外家事审判程序立法和程序法理适用进行考察和分析。德国、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适用程序法理时,确定家事案件的范围,将家事案件根据性质和解决需要分为不同类型,适用不同的程序法理。域外处理单一家事案件时,会交错适用程序法理。 第三章是对中国目前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的成果进行总结和分析。中国目前在限制处分原则、增强职权探知等程序法理的适用方面进行探索,但是没有统一家事审判的案件范围,也没有把家事案件类型化作为探索前提,存在涉及程序法理的规定零散模糊、适用尺度不明等问题。 第四章是对中国家事审判程序中程序法理适用的具体构想与分析。中国家事审判程序适用程序法理,应明确家事案件范围和案件分类,考虑家事案件统合处理的需要,构建契合中国实际的程序法理适用规则。针对单一家事案件,应当按照家事身份案件、家事财产案件和家事非讼案件的分类分别交错适用程序法理。针对在同一程序统合处理不同案件,应当转换和综合适用程序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