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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研究

李茜雅

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研究

李茜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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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南京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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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由于社会关系发展多元化,侵害第三人权益的案件日益增多,如何为第三人提供全方位保护已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问题。2012年中国《民事诉讼法》增设的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为第三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虚假诉讼现象也得以减少。第三人有证据证明其权益受到错误生效裁判文书侵害时有权直接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纠正错误部分,可见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能够使得第三人更直接、更彻底地维护自身权利,同时也有利于法院及时纠正错误裁判,维护司法公正。然而由于立法规定简略,司法经验不足,相关配套制度缺失,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并未发挥其应然价值。因此有必要对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进行深入研究,以促进该制度更好地适用。文章除引言与结语外,主要包括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基本理论。首先阐述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内涵与目的;其次明确了设置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的法理依据,包括诉权理论与既判力扩张理论,以及诉讼公正与效率理论;最后对第三人撤销之诉与第三人参加诉讼、案外人执行异议等其他相关制度进行辨析,为后文分析如何协调第三人撤销之诉与这些制度之间的关系作铺垫。 第二部分是从立法与司法两个角度对中国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立法方面,梳理归纳了中国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立法进程和现行法律规定;司法方面,一是通过统计中国第三人撤销之诉施行以来每年的案件数量来展现其发展趋势,二是通过梳理相关案例并整合数据来阐明其运行状况。 第三部分是中国第三人撤销之诉存在的问题。文章通过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立法与司法现状的探索,总结出目前中国第三人撤销之诉存在立法体例设置不恰当,主体、客体、时间等诉讼条件瑕疵,缺少诉讼告知制度和对第三人滥用撤销诉权的规制机制等问题。 第四部分是中国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优化路径。其一,应当调适立法体例;其二,应当完善各诉讼条件,包括主体、客体、时间等条件;其三,应当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包括设立诉讼告知制度和建立第三人滥用撤销诉权的规制机制;其四,应当注意协调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与其他相关制度的关系,明确其制度定位,使得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更加全面的保护。

关键词

民事诉讼法/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既判力/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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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诉讼法学

导师

胡宜奎

学位年度

2022

学位授予单位

南京财经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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