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水资源丰富,河流众多,而河流作为重要的公共池塘资源,一直面临着有效供给不足和治理无序的现实困境。在此背景下,河长制作为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完善水治理体系的重大制度创新应运而生,并在全国范围内很快得到推广实践。但是,在河长制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生态环境污染整治依然面临着激励缺失和协整失效的问题,导致其政策效果无法进一步提高,河流治理动力面临不足。同时,随着城镇化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原本紧密连接的村庄集体逐渐丧失了原有的凝聚力,社会个体的内在认知与集体利益相背离,生态环境治理面临着巨大挑战。公众作为河流环境治理的近距离参与者和受益者,是破解基层水环境治理困境的重要因素,也是对现有水环境治理体系的有益补充。因此,探讨如何促进公众参与河流治理,对破解农村水环境治理困境、实现河长制的长效运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基于组织支持的视角,依据公共池塘资源理论、集体行动理论、组织支持理论,对组织支持、公众参与等概念进行了界定,确定了核心变量的维度特征与指标表征,阐述了组织支持与公众参与河流治理行为之间的衔接逻辑。在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使用课题组2020年于陕西、宁夏实地调研的730份截面数据资料,运用OrderedProbit模型探究了组织支持对公众参与河流治理行为的影响,并结合研究结论提出了河长制背景下公众参与河流治理的优化路径。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1)社会公众存在较高的生态环境认知水平,但参与河流治理的社会意识尚未完全培育,公众参与的支付意愿较低。参与河流治理行为的均值为2.990,说明当前阶段公众参与河流治理行为的程度较为一般,尚未达到较高的参与水平。同时,公众的参与行为呈现出较为明显的两极分化倾向,正在经历由“不参与”到“参与”的转型当中。在不同的参与行为当中,公众参与监督行为较为容易发生,参与管护行为次之,参与决策行为较难发生。公众参与河流治理面临着参与渠道不完善、参与动力不充足、程度不深入的现实问题,公众参与河流治理的需要在培育中获得进一步发展。 (2)组织需要提供较为广泛的支持手段来鼓励公众参与到河流治理当中,公众能够感知到组织对其的支持性作用。当前组织支持的程度一般,且组织的正式性支持要低于非正式性支持,公众参与的渠道和制度建设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缺乏,组织支持需要不断加强。 (3)公众参与河流治理的行为受多种因素的影响:①在个人特征层面,性别会显著影响公众参与河流治理,男性参与河流治理行为高于女性;干部身份特征与公众参与河流治理显著正相关。②在群体特征层面上,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社区公众关系越和谐,公众参与治理行为的发生率越高。 (4)运用OrderedProbit模型,探索组织支持对公众参与河流治理行为的作用。研究发现,组织支持对公众参与河流治理行为及参与程度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从组织支持维度看,正式支持和非正式支持对公众参与河流治理行为和参与程度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但正式支持要高于非正式支持。在公众参与的细分行为上,正式支持对公众参与监督行为、参与管护行为、参与决策行为均有显著正向影响。在城镇群体当中,非正式支持的作用要高于正式支持,而在农村群体中,正式支持的作用要高于非正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