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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脱贫人口可行能力提升研究——以L社会企业的参与实践为例

杨苏宁

乡村振兴背景下脱贫人口可行能力提升研究——以L社会企业的参与实践为例

杨苏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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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吉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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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脱贫人口作为我国农村贫困治理实践的成效主体,是我国脱贫攻坚伟大事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联结纽带,脱贫人口的脱贫稳定性代表着脱贫攻坚的实际成果,脱贫人口的发展状态又决定了乡村振兴推进的整体成效。从现阶段脱贫人口的发展现状来看,普遍存在帮扶实践中的依赖性、产业发展中的被动性、社会关系中的边缘化、内在心态的非理性等发展特征,不仅在发展中难于自主,还会成为阻碍乡村振兴可持续推进的不稳定因素。因此,脱贫人口是乡村振兴阶段必须要持续关注的重要群体。 针对此问题,本研究从可行能力视角对脱贫人口在乡村振兴中的发展困境展开研究。经过梳理可行能力理论的发展脉络、内涵、影响因素、以及主要维度,本研究将可行能力理论解构为“生存”和“发展”两个层次,并以此为理论视角切入对脱贫人口发展问题的讨论。分析了我国脱贫人口从“贫困状态”到“脱贫状态”其可行能力的变化,明确了脱贫人口在乡村振兴中发展乏力的根源在于发展性可行能力提升的不足。基于此,本研究建构了发展性可行能力的理论分析框架,即政治权益能力、市场发展能力、社会交往能力以及文化内生能力。为了使理论更具考察性、实践性与可操作性,本文结合我国乡村振兴现实境况及脱贫人口的发展特征,进一步建构了四项能力维度的子要素,具体如下:政治权益能力包括利益诉求表达、自主选择与决策、政策资源获取;市场发展能力包括产业参与程度、专业技能储备、风险承担与应对;社会交往能力包括沟通与表达、合作与互助、社会支持网络;文化内生能力包括理性选择、自我约束、内在文化自信。基于此理论框架,展开乡村振兴背景下脱贫人口发展性可行能力提升这一核心主题的进一步探讨。 事实上,发展性可行能力提升自有其内在的机制要求,即多元主体协同的治理机制、多维能力扩展的联动机制、可持续发展的长效运营机制。社会企业组织功能及运营机制与发展性可行能力提升的机制要求相契合,同时,社会企业与发展性可行能力内具一致的“发展性”理念。基于以上思考与讨论,本研究采用个案研究方法,以L社会企业参与Y镇脱贫人口发展性可行能力提升的实践作为案例,结合实地访谈、参与观察等方法对社会企业参与脱贫人口发展性可行能力提升的过程、效果、局限展开深入剖析,基于案例分析构建了社会企业介入脱贫人口可行能力提升的理论模型,并针对实践局限从根源上提出优化对策。 在案例考察中,L社会企业介入前,Y镇脱贫人口发展性可行能力不足具体表现为:其一,政治权益能力不足,表现为政策理解偏差、需求对接失效、政策资源获取不足;其二,市场发展能力不足,表现为技能储备匮乏、产业参与不强、风险应对较弱;其三,社会交往能力不足,表现为社会支持网络断裂、沟通与互动不畅、缺乏有序协作与互助;其四,文化内生能力不足,表现为理性选择能力缺失、缺乏内在自我约束、内在文化自信匮乏。在明确脱贫人口发展困境的根源后,本研究指出破解这一问题的对策就是要提升脱贫人口的发展性可行能力。L社会企业介入后,通过与当地政府与村委会建立协作模式,推进柳编产业的建成,与Y镇Y村、F村、D村脱贫户建立“社会企业+合作社+脱贫户”的合作模式,将脱贫户纳入社企产业项目中来,以提升市场发展能力为核心,协同提升政治权益能力、社会交往能力、文化内生能力。具体实践模式包括:其一,L社会企业通过企业管理方法开展问询会议、周期例会、宣传宣讲提升脱贫人口的政策权益能力;其二,L社会企业通过资源整合提供技能培训、产销对接、义利平衡理念提升脱贫人口的市场发展能力;其三,L社会企业通过集体合作模式开展集体增收、小组作业、平台搭建提升脱贫人口的社会交往能力;其四,L社会企业通过价值激励方式开展评优制度、聊天疏导、文娱活动提升脱贫人口的文化内生能力。除此之外,L社会企业的加入能够从多个角度为乡村振兴带来有益资源。并对L社会企业提升Y镇脱贫人口发展性可行能力的成效与局限展开评估。 L社会企业提升Y镇脱贫人口发展性可行能力的实践成效主要包括:1.在政治权益能力提升层面,L社会企业介入后实现了脱贫人口政策理性认知的增强、集体事务参与意愿的提升、政策资源获取渠道的拓展;2.在市场发展能力提升层面,L社会企业介入后实现了技能储备的扩充、收益渠道的扩展、市场联结的有效增进、产业参与感得到提升;3.在社会交往能力提升层面,L社会企业介入后实现了社交支持网络的扩展、集体合作能力的增强;4.在文化内生能力提升层面, L社会企业介入后实现了脱贫人口自主发展积极性被调动、自我约束力的唤醒、自我效能感的提升。同时,L社会企业提升Y镇脱贫人口发展性可行能力亦有其局限,具体表现为:在提升政治权益能力层面,L社会企业存在与当地政府的协 同度欠佳、在具体治理实践中的不合拍等局限;在提升市场发展能力层面,L社会企业主要表现为缺乏强势的社会资源调动能力、追求社会价值创造的可持续性乏力等局限;在提升社会交往能力层面,L社会企业存在组织规模小覆盖人群少、与村庄其他合作组织易生冲突等局限;在提升文化内生能力层面,对脱贫人口积极性调动缺乏“技巧性”、缺乏经营管理的专业化人才。 基于案例的考察与分析,本研究针对案例“内”与案例“外”展开相关讨论,并建构了社会企业参与可行能力提升的机制模型,较为细致地呈现出社会企业提升脱贫人口发展性可行能力的机制与逻辑。最后,针对前面的理论分析与个案研究,提出推动乡村振兴背景下社会企业参与脱贫人口发展性可行能力提升的对策建议,主要包括三个层面:其一,拓展社会企业参与可行能力提升的支持网络;其二,完善社会企业参与可行能力提升的制度体系;其三,优化社会企业参与可行能力提升的专业机制。 总之,基于本研究的全部内容,本文认为社会企业作为一种参与型组织,以社会使命为目标导向,强调商业效率与公益价值兼顾,能够成为乡村振兴实践中新载体,通过制度支持、资源链接、认知构建、关系搭建融入乡村扶农事业,将特色产业落地为实,对外通过市场化运营广泛联结多方有益资源,对内以平衡利润分配的相关机制约束自身组织社会使命不漂移,将资源利益让渡给弱势群体一方。再利用多元主体协同机制、可持续长效运营机制、多维能力扩展机制,整体性提升脱贫人口发展性可行能力,从而为脱贫人口赋能、为乡村赋能。

关键词

脱贫人口/可行能力/多元主体/乡村振兴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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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博士

学科专业

社会保障

导师

董才生

学位年度

2022

学位授予单位

吉林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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