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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旅游业”融合经营的法律制度研究——以湖南攸县为例

蔡慧敏

“农业+旅游业”融合经营的法律制度研究——以湖南攸县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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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湖南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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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目前我国乡村产业发展总体态势良好,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稳步提升,乡村产业形态不断丰富,跨界资源配置融合日益增多,农业产业发展已呈现“农业+”多业态的融合发展趋势。这其中尤其以“农业+旅游业”融合经营形成的休闲农业表现最为突出,它已然成为农村经济谋求健康发展的一条重要出路。它是第一、三产业相融合的经营模式,对农村实现脱贫致富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美丽乡村至关重要。相对于这一乡村经济发展的实践探索模式,而我国相应的法治保障却表现得相对滞后,产生了一些法律问题,例如:土地、税收、环保、执法监管以及经营者自身治理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制约着休闲农业的进一步发展以及乡村振兴的有效推进。 本文在对文献资料进行归纳分析的基础上,先梳理“农业+旅游业”融合经营的历史发展和制度背景,提炼出相关主题,在湖南攸县对“农业+旅游业”融合经营项目的法律问题,向农业、文旅、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乡镇政府以及农家乐、旅游企业等经营主体开展调查研究,发现“农业+旅游业”融合经营过程中普遍所存在的法律方面的问题:首先是用地保障、环境保护、税收保障等法律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其次是法律制度的实施层面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它既包括监管主体不明、行政执法不力等执法监管问题;又包括治理模式不健全、融资渠道不畅通等经营主体的治理问题;而这些法律实施落实不到位问题的形成又与“农业+旅游业”融合经营过程中相关主体的法治意识淡薄有很大关系。针对上述问题,提出法律制度的完善对策:第一,完善用地、环保、税收等方面法律制度及配套政策,健全“农业+旅游业”法律法规体系。第二,落实法律制度实施责任,从明确执法监管主体、落实执法考评机制等方面强化行政执法行为,从完善治理体系、拓宽融资渠道等方面规范经营主体的治理行为,从树立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强化游客依法维权意识等方面全面提升相关主体法治意识。

关键词

农业现代化/旅游业/融合经营/法律保障/行政执法/经营主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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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法律(非法学)

导师

杨忠明/吴用平

学位年度

2022

学位授予单位

湖南理工学院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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