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法律服务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维护社会和改善民生的重大措施,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途径。只有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才能更好地满足群众多元化的法治服务需要,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的大背景下,阳信县整合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工作、公证等法律资源,以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但是在开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通过对阳信县公共法律服务现状进行研究分析,以提出优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对策措施。 本文以新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产品理论为依据,通过对阳信县公共法律服务机构情况、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的举措与取得成效进行研究分析,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发现阳信县存在公共法律服务机构人员、工作经费、相关制度等保障不到位,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不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成效不显著等问题。在此基础上,对问题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研究,发现政府对公共法律服务认识不到位、公共法律服务宣传不到位、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与需求之间渠道不畅通是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对此,通过借鉴江苏省太仓市、上海市长宁区、浙江枫桥地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的经验做法,提出优化阳信县公共法律服务的三点建议:第一,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从村镇实体平台建设、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方面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第二,从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优化供给方式以及加大宣传力度三方面着手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第三,通过人员、制度、经费三方面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