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2月14日,《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再融资新规正式落地。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政策为上市公司的股权再融资提供了便利,证监会期望通过放宽再融资条件来缓解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定向增发政策的“松绑”迎来了资本市场积极响应,新规实施后一年内的定向增发募资总额比前一年增长了43%,但是也出现了有的企业一边实施定增一边购买理财产品的现象,因此不由得引人深思:放宽定向增发融资政策能否真正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是否造成定向增发市场融资乱象?在解决上市公司融资需求的同时会否加剧资源错配,导致融资效果变差?对以上问题的回答构成了本文的主要研究动机。 本文以定向增发发行规则变更作为切入点,选取金新农为案例公司,采用比较研究方法,从融资速度、融资成本、股票市场反应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四个方面对案例公司在新规发行前后的定向增发融资效果进行评价。研究结果发现,金新农在定向增发新规实施前后的融资效果存在明显差异,具体而言,新规实施后的定向增发融资周期明显缩短,融资效率提高,隐含资本成本略有下降;然而,股票市场的反应表现变差,最新一次定向增发宣告窗口期内的累计超额收益为负且持续下降,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效益性弱于新规实施之前。由此可见,再融资新规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但资本市场反应并非完全正向,与理论预期并不完全一致。 本文的研究发现具有以下实践指导意义:首先,证券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定向增发政策监督法规,加强对补充流动资金型定向增发的合理性审查。其次,上市公司应当理性对待定向增发融资,对不同融资方式的融资成本进行比较,制定更符合企业自身的融资方案。此外,上市公司在定向增发前要明确自身发展战略,以使募资规模应与实际需求相匹配,进而提高全社会资本的配置效率。本文的创新点在于用同一家公司在再融资新政策出台前后的股权再融资行为进行纵向比较,可以排除个体差异,直接检验政策实施效果。同时,结合现有研究以及再融资新政策出台后证监会的监管重点,本文从多角度对再融资新规出台前后的定向增发融资效果进行评价,相比以往基于单一角度的融资效果评价更为客观和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