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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生态安全法律冲突与协调问题研究

王丽娟

北极生态安全法律冲突与协调问题研究

王丽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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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大连海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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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极生态安全问题日益严峻,亟待法律为生态治理保驾护航。但反观目前的北极生态安全法律文件,由于制定主体不一、缺乏系统性并且存在不同国家利益的碰撞等原因,导致相关法律文件之间形成冲突,严重阻碍了北极生态治理的进程,而这些冲突必须通过协调进行解决。本文通过梳理北极生态安全法律渊源,对其法律冲突的表现、形成的原因进行分析,探讨北极生态安全法律冲突的协调路径,并对北极生态安全法律冲突协调下的中国参与提出思路。 论文主要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正文部分分为四章: 第一章概述北极生态安全法律体系。第一节对北极生态安全的内涵进行界定,主要包括北极生态安全问题的提出、北极生态安全的概念、北极生态安全的特征;第二节分析北极生态安全法律治理的必要性,主要介绍北极生态安全问题的影响及北极生态问题与法律治理的逻辑关联;第三节梳理北极生态安全的法律渊源,主要介绍北极八国、近北极国家国内法律文件以及北极地区生态安全国际性法律文件。 第二章分析北极生态安全的法律冲突。第一节介绍北极生态安全法律冲突的表现,主要介绍国际条约之间、各国国内法之间和北极国家国内法与国际条约之间的冲突;第二节分析北极生态安全法律冲突的成因,主要包括相关法律缺乏系统性、软法规制的存在局限性和法律设定基于不同国家利益;第三节是北极生态安全法律冲突的后果,主要分析影响法律功能的实现效果与激化国家间利益矛盾两方面后果。 第三章探讨北极生态安全法律冲突的协调。第一节分析传统条约冲突解决方式的可行性;第二节介绍北极生态安全法律冲突协调的参考模式,主要介绍“南极条约”模式、“海洋法公约”模式、“北极理事会治理模式”以及其他模式;第三节探讨建立以框架性公约为核心的北极生态安全法律协调体系,主要包括协调主导机构、协调方式和协调原则。 第四章探究北极生态安全法律冲突协调下的中国参与。第一节论证中国参与北极国际治理的正当性;第二节阐述中国参与北极生态安全法律冲突协调的指导理念,主要包括北极生态命运共同体理念和全球北极治理理念;第三节考察中国参与北极生态安全法律冲突协调的路径,主要包括推动北极治理制度供给、加强与国际社会合作以及规范国内主体对北极事务的参与三方面内容,以期为北极生态安全法律冲突的协调贡献中国力量。

关键词

北极地区/生态安全/法律冲突/法律协调/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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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法律

导师

谷浩

学位年度

2022

学位授予单位

大连海事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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