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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自由观及其演进逻辑研究

王建

马克思的自由观及其演进逻辑研究

王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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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山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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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马克思自由观承袭了古希腊对外在必然性的探讨,扬弃了中世纪宗教关于自由是完全的自我决定的超验性定义,超越了康德用“绝对律令”规定的纯粹道德的自由,辩证否定了黑格尔唯心主义的意识自由,从感性世界出发、从现存问题着手,历史主义的看待和解决现存世界的种种束缚。对马克思来说,自由是对宗教压迫、政治压迫、经济压迫的扬弃,是对以私有制为基本前提的资本主义虚幻自由的超越,在从特殊到普遍的理论逻辑和不断发展前行的历史逻辑相统一的前提下,马克思将最终的自由、真正的自由规定为不受任何非必然性、非历史性条件限制,实现了人的全面发展的普遍性自由。 马克思自由观的演进遵循了从抽象性到现实性、从特殊性到普遍性以及现实性和普遍性统一的辩证性逻辑。马克思自由观以《博士论文》的抽象性自由为发端,经历了《莱茵报》时期物质利益的洗礼和《德法年鉴》前后对黑格尔建立在自由理性之上的法哲学的反思,进而通过政治经济学的研究面向了市民社会、创立了唯物史观,初步完成了从抽象性自由到现实性自由的逻辑演进。在此进程中,马克思一方面否定现存资本主义所带来的不自由,另一方面又借助现实境遇否定意识自由的抽象性。唯物史观形成之后,马克思借助对人类自由发展三阶段的分析,通过历史性的肯定并进一步发展身份自由、宗教自由和政治自由等特殊性自由,提出了具有普遍性的个性自由,其自由观完成了从特殊性到普遍性的转变。普遍性自由既不是传统思想的个体主义,也不是西方马克主义者如卢卡奇、葛兰西以及阿尔都赛所批判的整体主义,而是个体和总体的辩证统一,是实现了“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的真正自由。从抽象性自由到现实性自由是从自由的最大可能性(包括抽象的可能性)一步步缩小到现实的可实现性;从特殊性自由到普遍性自由是从自由无可置疑的可实现性一步步扩大到现实的最大可能性,两种逻辑看似方向相反,却都具有达成真正自由的目标。马克思借助辩证性思维,以历史主义的方法对接两者,完成马克思自由观现实性和普遍性的统一。 对马克思自由观及其演进逻辑的研究,一方面有利于从整体上理解和把握马克思自由观和马克思主义;另一方面也为树立正确的自由观提供了一系列基本原则:对普遍性自由的追寻永远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远景和目标;生产力发展之上的物质积累是实现普遍自由的决定性的动力;现存自由的边界是历史性和阶段性的,存在被推移的可能性;现存不自由的聚焦和解决要以其所受的限制是否具有历史必然性为标准。

关键词

马克思/自由观/演进逻辑/现实性/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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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

导师

张雯雯

学位年度

2022

学位授予单位

山西师范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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