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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研究

李欣

网络直播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研究

李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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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河北经贸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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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直播电商市场规模迅速增长,从2019年的310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6000亿元,据预测,到2021年底,其市场规模将达到万亿元。然而,目前电商直播税收征管仍处于理论阶段,导致大量税收流失。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以代扣代缴为基础,以税收稽查为保障。而网络直播关系存在多方主体,代扣代缴义务难以确定。且交易主要通过线上支付的方式进行,传统以银行账户为基础的税收稽查难以发挥作用。为此,应当厘清直播平台、经纪公司和主播的关系,明确各个主体的纳税义务。 在此背景下,本文基于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公布的数据和避税案例,通过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方法分析得到目前网络直播个人所得征管的漏洞;主要利用案例分析法分析了薇娅避税案件的背景、避税的方法、避税的原因;最后提出优化对策及建议。研究主要结果如下: (1)从税收征管方面,为破解平台之间涉税信息共享的缺失,不能完整反映主播收入情况,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大数据税收方式,相信随着金税四期逐步完善,将会解决这个问题。同时,促进主播税务登记是做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第一步,规范主播、直播平台和经纪公司的关系,是确认主播“所得”性质的关键抓手。 (2)从平台企业监督管理方面,直播平台对于自身应报送的涉税信息掌握不全面,甚至有些平台故意不报送网络主播的真实身份和收入信息,给我们的征收管理工作带来的巨大的挑战。此外,平台和经纪公司也应该加大对网络的税收指导,一些中介机构利用这一漏洞逃避税收,从而威胁国家税收安全。要完善立法,规范平台发展,建立完善的行业标准,同时加大执行力度,以确保直播行业的健康发展。 (3)从主播自身方面,目前主播行业准入门槛比较低,主播们缺乏自律意识,甚至根本没有守法意识,从而隐匿收入偷逃税。有的受周围纳税氛围的影响,一个少缴税,大家都缴纳税款。通过加强税收教育宣传,提升公民的自主纳税意识,实施奖励机制,激励纳税主体积极参与税收管理,实现税收公平正义。

关键词

网络主播/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信息共享/大数据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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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公共管理

导师

张学儒

学位年度

2023

学位授予单位

河北经贸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F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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