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经济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于转变粗放发展模式、优化产业经济结构的攻关时期。但传统金融由于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而导致的金融排斥现象时有发生,这使得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缺乏足够的金融支持,一些社会群体无法获得应有的金融服务,其中以小微企业为主的第三产业群体尤为明显。因此,如何打破金融困局,疏通对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路径就显得极为迫切。而随着互联网等数字化科技的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应运而生,相较于传统金融,其兼具数字化和普惠性的特征,能够较好地克服传统金融存在已久的弊端,极大程度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与便利性,助力产业发展的同时推动产业结构升级。 本文基于2011-2020年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从不同维度实证探究了数字普惠金融对产业结构的影响。首先,利用Moran指数,初步探究了数字普惠金融与产业结构的空间分布特征;其次,基于固定效应模型,验证了数字普惠金融及子维度对产业结构与三大产业的影响;再次,借助中介效应与面板门槛模型,探究了教育发展、政府支出和互联网建设的中介作用并检验了数字普惠金融对产业结构升级的非线性影响;最后,通过剔除特殊样本、替换被解释变量、缩短样本周期和构建工具变量等方式,对全文的核心结论进行了稳健性检验。 研究结果表明,我国数字普惠金融与产业结构均存在显著的空间正相关性且相关程度逐年加深;数字普惠金融及子维度对产业结构升级均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进一步细分,数字普惠金融会抑制第一产业的发展而推动第二、三产业的进步,而子维度总体上亦表现出对第一产业的抑制与第二、三产业的推动,体现出数字普惠金融及子维度对产业结构升级和三大产业影响的一致性;教育发展、政府支出和互联网建设在数字普惠金融与产业结构升级之间起到了部分中介效果,中介效应占比分别为 10.4%、9.4%、27.9%;在全国范围与中部地区,数字普惠金融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不存在门槛效应,但东部与西部地区存在,前者存在边际递减效应,后者则经历了由不显著向显著的转变。结合上述结论,提出要结合不同区域实际情况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慎重对待数字普惠金融对三大产业的影响差异、疏通数字普惠金融对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路径和重新焕发传统动能对产业结构升级的正向作用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