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治理有效作为乡村振兴的要求之一,至此,学界更加焦聚于乡村治理的研究。本研究以此为焦点,以行动者网络理论为研究视角,从案例研究出发,着重探究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困境及其产生的原因,并结合我国治理实际,提出重构农村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可行路径。 改革开放以来,W村由政府和村两委共同构成一个自治性行政共同体;十八大之后,在政府指导下,村两委和村民围绕乡村贫困治理形成一个自治性利益共同体;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W村治理主体逐渐多元,形成治理共同体的雏形。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治理共同体除了传统的治理主体外,还增加了社工站、社会组织、乡村自组织、网格员、乡村振兴工作组、共建单位等新的治理主体,初步构成人类行动者与非人类行动者结合,国家行动者与社会行动者并存,嵌入性行动者与内生性行动者共在的农村社区治理共同体。 研究发现,当前农村社区治理共同体虽取得不乏成果,但仍面临多重困境。首先,国家力量限制了社会力量的能动性;其次,内生行动者对外来行动者接纳程度较低;再次,治理资源不足且缺乏有效利用;最后,从整体来看,W村治理共同体联结松散,矛盾突出。究其原因,行动者在转译过程中出现了偏差,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问题呈现环节,核心行动者未有效识别其他行动者的诉求,所设置的强制通行点(OPP)无法转化为共同愿景;第二,在利益赋予环节,行动者之间出现利益博弈与责任推诿;第三,在征召环节,核心行动者未充分征召与整合非人类行动者;第四,在动员环节,核心行动者未构建持续有效的动员机制。基于此,本研究认为应将强大的党建引领贯穿于行动者转译的全过程,即以目标引领凝聚治理共识,明确强制通行点;以利益协调保障成果共享,激发行动者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以组织整合征召多元行动者联动共建;以行动引领动员多元行动者协同共治。总之,本研究期望通过党建转译走出治理共同体困境,以实现乡村治理有效与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