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大多数民营企业以家族企业的形式存在。家族企业将家族与企业的特性融合于一体,因此在企业的治理与传承方面相对而言更为复杂。近年来,我国大批家族企业逐步进入代际传承的窗口期,家族企业主不断寻求家族企业治理与传承的有效路径,家族信托以其灵活且多样化的功能获得青睐。现代家族信托起源于11世纪英国的“用益制度”,在海外发展已经较为成熟,但在国内发展仍然较为滞后。2012年,“吴亚军离婚案”首次将海外家族信托带入大众视野,借此契机,大众了解到家族信托的风险隔离功能。次年,我国出现第一支家族信托产品。但由于境内信托相关制度发展还不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对于家族信托的尝试较少。直至2018年,我国银保监会发布《信托部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37号文》),明确了家族信托的定义,同年大批家族企业主纷纷奔赴海外设立家族信托,并将企业股权置入其中,由此掀起家族信托发展的热潮。 在上述背景下,本文以新希望服务为案例,围绕家族企业设立海外家族信托这一行为进行分析,探究家族企业设立海外家族信托的动因及其产生的效应,并得出相关总结与启示。首先,本文简要阐述了案例研究的相关背景,从家族信托的内涵、家族企业设立家族信托的动因和设立家族信托所产生的效应三个方面梳理相关文献,并提出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其次,本文厘清家族信托的概念、发展、特征以及类型,从财富传承、家族治理、风险防范、税务筹划四个方面总结家族企业设立家族信托的基本动因,分析家族企业设立家族信托的三种模式,从经营效应、治理效应、传承效应三个方面总结家族企业设立家族信托所产生的效应,并简单介绍了四个与本案例分析相关的理论;再者,本文以新希望服务为案例对象,介绍公司的基本情况,梳理公司设立海外家族信托并将其置入上市架构的具体过程,在此基础上探析得出新希望服务设立家族信托的动因主要在于助力家族财富传承,提升企业治理效率,实现企业低成本上市。然后,本文从经营政策、企业治理、企业传承三个角度深入探析新希望服务设立家族信托所产生的效应。在经营政策效应方面,本文结合新希望服务设立家族信托前后的财务数据比较,发现在设立家族信托后,公司提高了股利分配,代理效率和代理成本有所优化,且更为注重长期投资;在企业治理效应方面,本文着重分析了新希望服务设立家族信托前后的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和经理人激励情况,发现家族信托的设立有助于保障企业股权结构稳定,实现企业内部制衡,激励职业经理人;在企业传承效应方面,本文结合家族信托的功能和新希望服务实际情况,分析发现设立家族信托能为企业财富代际传承提供保障,且在传承过程中能够有效规避家族和企业的潜在风险、降低代际传承的税赋压力。最后,根据以上分析得出结论,并总结家族企业设立家族信托的经验启示。 通过对新希望服务设立家族信托的案例进行分析,本文得出以下研究结论:(1)家族企业设立家族信托并引入职业经理人,有助于改善企业长期经营政策;(2)设立家族信托有利于实现家族企业“四权分离”,改善家族企业治理;(3)设立家族信托有助于家族企业实现多极化传承,降低传承风险与成本。在此基础上,本文得出以下启示:(1)家族企业可以合理利用股权家族信托助力企业治理与传承,但需警惕家族成员谋取私利行为;(2)境内信托机构可以整合多方资源,为我国家族企业提供企业管理的产业链式服务;(3)我国仍需不断健全信托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机制,推动境内家族信托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