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是一种常见的、涉及非法利益极高的犯罪,在2019年年底疫情爆发之后,我国对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加大了打击力度,此类犯罪也逐渐进入公众视野。野生动物交易犯罪主要表现为非法收购、出售、运输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在涉及出售数额或数量大的普通野生动物时,还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在收购一定数量的普通野生动物时,还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在发达的电子商务和物流催化作用之下,逐渐从线下转到线上,数量不断增加,手段也更加隐秘,严重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更严重的是,非法野生动物进入餐饮市场、被端上餐桌,引发了公共卫生安全的威胁。 目前,国家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对非法野生动物交犯罪进行打击,侦查机关在侦破此类案件时面临诸多问题。包括无法获取到足够的案件线索,刑事案件提起和困难、罪名认定困难,侦查人员取证不规范等。学术界对此类犯罪的研究较少,难以回应实践需求。本文立足国内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案件的现实状况,结合此类案件的特点与发展趋势,分析我国目前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侦查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完善建议。本文正文共约4万6千字,主要从以下五个部分进行讨论: 第一部分是文章的绪论。中国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的历史已经有20多年,2019年的疫情引爆了国家和社会对野生动物关注度,也让国家意识到野生动物交易的危害,2020年陆续公布的法律规定都在一步步限制野生动物交易。在实践中,国内外对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研究较少,侦查方面的则更少,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十分有限。 第二部分阐述了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基本概念、保护历史以及犯罪现状。主要对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中涉及“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法律概念进行论述,对此类犯罪涉及的刑事罪名进行分析。用实证研究的方式,分析此类犯罪发案数量和趋势。研究中国保护野生动物的历史上渊源,梳理中国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历史,并穿插同时期国外的保护措施。 第三部分分析了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的特点。从犯罪主体来看,作案人多为低学历,处于社会底层的中年男性。从犯罪对象来看,涉案野生动物的种类多,但需求集中;涉案的动物制品多,活体野生动物少。从犯罪手段来看,呈现出交易链条化明显,销售渠道逐渐向线上转移,运输方式多样,交易方式隐秘的特点;从证据分布来看,八大种类的证据此类犯罪都有涉及,但其中最主要的两项证据还是鉴定意见和被告人供述与辩解,并且电子证据在证据中的比例也在逐渐升高。 第四部分分析了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侦查存在的问题。表现文发现案件线索困难,线索来源渠道单一,犯罪嫌疑人的掩饰手段高,警方网络收集线索被动。提起侦查困难,侦查机关对此类犯罪活动重视不够,办案人员对法律规定把握不够,导致罪与非罪认定不清,对涉案动物的种类认定存在困难,导致罪名认定难。收集固定证据困难,侦查人员取证活动存在不规范行为,缺乏技术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导致电子数据取证难,被告人的主观故意难以证明。全链条打击犯罪难,涉案证据损毁灭失严重,侦查部门跨区域协作不足,碎片化打击严重。 第五部分针对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侦查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建议。总结我国侦查机关的在侦查其他类似案件中积累的侦查经验,同时借鉴国外的相关做法,探索解决当下涉野犯罪的侦查路径。首先,拓宽线索来源,制定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建立常态化阵地控制,搭建网络线索预警平台。其次,提升侦查人员办案水平,对其进行法律知识和野生动物知识培训,开发物种鉴定技术工具。最后,提高侦查人员取证能力,制定取证规范,确保证据有效;加强警企合作,提升电子数据取证能力;多方搜集间接证据,明确主观故意。第四,多举措并举,还原涉案数量与价值;加快机构改革,强化区域间协作;深挖犯罪,实现全链条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