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商业银行代销净值型理财产品的适当性义务研究

商业银行代销净值型理财产品的适当性义务研究

扫码查看
近年来,投资者理财需求增加,银行理财产品也日益多样化。面对复杂程度高及对专业知识要求较高的理财产品,投资者在选择时更依赖于银行提供的信息及专业知识。但是,现实实践中,银行往往为了提升业绩而未严格履行相应的告知义务以及不适当地推介产品,投资者也因此将承担更大的交易风险。为此,合理分配银行销售理财产品业务中的义务与风险是平衡银行与投资者利益的关键。在我国,适当性义务引入较晚,随着《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九民纪要》)的发布,由适当性原则衍生的适当性义务成为商业银行在理财产品销售中的一项重要义务。但是,《九民纪要》不是司法解释且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以,我国目前尚缺乏对商业银行代销理财产品适当性义务的立法、解释和宣传,因此,本文从商业银行代销净值型理财产品适当性义务的立法和司法定位入手,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以提出因应之策。 除引言和结语外,论文主体包括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对商业银行代销净值型理财产品适当性义务进行了阐释。首先,本部分对净值型理财产品的概念进行了基本介绍。其次,本部分通过明确商业银行适当性义务的内涵及与诚信义务、注意义务等相关概念的关系对商业银行适当性义务进行了界定。最后,本部分从代理理论、特殊情况理论、招牌理论和诚实信用原则阐释了商业银行承担适当性义务的理论依据。 第二部分对商业银行代销净值型理财产品适当性义务的制度现状与司法实践进行梳理与分析。一方面,本部分从法律、部门规章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文件三个方面梳理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代销理财产品适当性义务的规定。另一方面,本部分通过对相关司法案例进行整理,梳理归纳商业银行代销净值型理财产品的纠纷中存在案件数量逐年增长、商业银行赔偿率较低、案件案由不一致、所涉理财产品风险等级较高、适当性义务标准适用不统一的司法现状。 第三部分对商业银行代销净值型理财产品适当性义务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本部分基于对商业银行代销净值型理财产品相关制度和司法案例的分析,在类型化的基础上,阐述了商业银行代销净值型理财产品适当性义务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规定不明确、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标准不一致、产品风险评级标准不统一以及信息披露义务履行不全面。 第四部分探索商业银行代销净值型理财产品适当性义务制度完善的路径。本部分针对本文第三部分梳理出的问题,提出提升商业银行适当性义务的立法层级与明确商业银行适当性义务的内涵并举、完善投资者分类制度与健全投资者评估机制并进、设置理财产品风险评级专门机构以及完善商业银行代销净值型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的建议。

王薇

展开 >

商业银行 代销 净值型理财产品 适当性义务

硕士

法律(非法学)

肖顺武

2022

西南政法大学

中文

D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