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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化与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机会的差异

杨竹荣

市民化与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机会的差异

杨竹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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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重庆工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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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时代背景下,健全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为加快建设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促进城乡劳动力自由流动,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2年3月25日发布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力图打破束缚城乡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制度壁垒。然而,中国长期存在的户籍制度仍持续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劳动力市场的地位。现有研究表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市有利于消除城乡居民在社会地位和工资方面的差异,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就业机会效应还有待研究。因此,本文以落户城市的农业转移人口为研究对象,从市民化对就业机会影响的角度,揭示了消除户籍制度壁垒对构建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重要作用。 本文以“农转非”居民为主要研究对象,综合利用2013、2015、2017和2018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CGSS),通过引入多元Logit模型考察了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机会差异,并在此基础上比较了不同户籍群体的人力资本就业机会效应。相比已有文献,本文主要进行了以下拓展和深化:一是在农业户籍和城市户籍的基础上,划分出具有过渡性质的“农转非”居民,研究“农转非”居民与农民工、城市本地居民的就业机会差异,旨在比较分析市民化对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机会的影响,丰富了大规模市民化背景下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机会的研究;二是依据城市户籍获得的途径,将“农转非”居民分为“选择性农转非”和“政策性农转非”两个群体,依据“农转非”居民落户城市的年限划分为落户0-10年的“农转非”居民、落户11-20年的“农转非”居民和落户20年以上的“农转非”居民三个群体,比较分析了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机会差异的异质性、落户年限与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机会的变迁;三是计算不同户籍群体人力资本投入的就业机会报酬,考察人力资本对不同户籍群体就业机会的影响,对提出进一步市民化建议提供研究基础。 通过研究,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获得城市户籍能够显著改变农业转移人口在就业机会上的弱势地位,户籍制度改革赋予了“农转非”居民城市户籍的身份,与农民工相比,“农转非”居民获得“好工作”的机会显著提高;(2)市民化对不同“农转非”居民就业机会的影响存在异质性,与城市本地居民相比,“政策性农转非”获得“好工作”的机会仍然明显偏低,户籍制度改革不能改变所有“农转非”居民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上的弱势地位;(3)对于落户年限不同的“农转非”居民,其就业机会的改善也呈现不同的状况,与城市本地居民相比,落户20年以上的“农转非”居民基本与城市本地居民无明显差异,甚至在公有制部门处于相对优势,户籍制度改革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机会影响仍然是一个循序渐进的长期过程;(4)通过计算各户籍群体的就业人力资本要素边际效应发现,人力资本要素边际效应在不同户籍群体间存在较明显的差异,户籍制度改革需要重点关注农业转移人口的人力资本投入,从而消除劳动力市场的城乡分割。

关键词

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机会差异/市民化/户籍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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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导师

许岩

学位年度

2023

学位授予单位

重庆工商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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