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转型与经济快速发展,民事纠纷呈现出多元、复杂的特征,纠纷数量也在逐年快速增长。为缓解由此带来的司法资源有限性与司法需求多元化之间日益尖锐的矛盾,有效应对当前民事司法“诉讼爆炸”等诸多问题,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应运而生。既有研究对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的制度内涵、理论基础、价值取向、具体程序设计等方面进行了论证,同时也对司法实践中运行状态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但既有研究在繁简分流制度实效发挥和预期功能实现程度方面的研究还不够充分,此前研究中指出的诸多问题仍然困扰着基层法院繁简分流制度的具体实施。基层法院是中国法院体系的基础和重头,其繁简分流机制实效发挥和实现程度关系着整个中国法院相关制度建构的成败,故本文将研究对象指向基层法院繁简分流实效问题。文章从繁简分流产生背景出发,阐明了繁简分流基本含义、理论基础及价值目标,并从实践角度考察了基层法院繁简分流的运行模式、繁简甄别标准、选择的分流路径及其取得的实际效果。研究表明,当前基层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实效发挥不足,远未实现制度预期目标。其主观原因在于法官观念相对滞后,对繁简分流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诉讼程序分流的运用存在顾虑,更习惯于传统的审理模式和程序;客观原因在于立法缺陷导致程序规则和适用标准不明、界限不清,各类诉讼程序分流适用不充分;繁简分流标准不明确,各地法院做法不一,分流实际效果差异大;诉讼外纠纷路径选择单一化,诉讼外分流效果有限;繁简分流相关信息化技术不完善,既增加了法官的工作量,也不利于进行科学、客观、准确地进行分流。正文分别从以下五章进行论述: 第一章论述了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的产生背景。即民事纠纷数量剧增,民事司法面临“诉讼爆炸”,司法资源有限性与司法需求多元化之间矛盾加剧。 第二章从理论方面介绍了繁简分流的基本含义、理论基础和价值目标。繁简分流应当从广义上进行理解,它既包括诉讼外的分流,即采用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化解、分流一部分已进入法院但尚未立案登记的民事纠纷;也包括诉讼程序内的分流,即对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民事案件,选择与案件难易程度适宜的各类诉讼程序进行分类审理。繁简分流以程序公正原则、费用相当性原理以及程序选择权为理论基础,其运行过程充分体现了该制度满足社会多元司法需求,平衡司法公平与效率以及促进民事诉讼制度现代化、专业化发展等价值目标。 第三章考察了样本基层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运行实况和取得的实际效果。研究表明,当前基层法院在分流模式、案件甄别标准、路径选择、信息化技术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使实践中该制度远未实现预期目标。 第四章着重分析了造成基层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实效不足的障碍,主要包括法官观念相对滞后、繁简分流标准不明确、对诉讼外纠纷路径选择单一化、繁简分流相关信息化技术不完善等方面的原因。 第五章探讨了激发基层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发挥实效的解决方案。具体建议包括从案由、标的额、案件要素等方面着手,完善繁简分流的标准;借鉴域外成功经验制定小额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的具体规则;多样化选择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以及提升繁简分流的智能化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