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1月3日,国务院作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统一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四川省于同年3月、11月分别出台改革相关意见和实施办法,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工作正式启动。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至今,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进展。然而,本次改革是否必要,改革时机是否正确,选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是否是最优选择,以及是否取得了预期的效果,还需要运用科学的评价体系和指标进行评估。 本文对国内外养老保险制度研究进行分析研判,通过对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后、以及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做对比,阐述此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以及不同之处。在众多政策评估研究模型中,选择了EvertVedung政策评估模型。通过EvertVedung政策评估模型的建立,对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3个阶段共14项指标进行了分析评估。在投入阶段,评估了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本身的合理性,从建立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出发,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机适宜,制度合理。在转化阶段,评估了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配套政策出台的时效性较和完整性,通过与周边省市对比,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配套政策出台时效性较好,但完整性缺乏,还存在部分制度规定空缺;此外对执行环节从组织准备、物质准备、全面实施、协调监控4个方面分别进行了评估,并得出结论:省级统筹下的实施执行快速有力,协调便捷,但市、县两级人社部门作用在整个社会保障经办体系中有所减弱。在产出阶段,对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参保覆盖面、养老金替代率和可持续性进行了评估: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由于参保范围特殊,基本达到参保率100%;在养老金替代率方面,与过去的养老保险制度相比,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制度的养老金替代率有着明显的提升,与在职时的平均工资相比,除个别工资增长率、记账利率和职业年金投资利率不理想的情况下,都能保证不低于在职时平均工资且有幅度较大的增长。其中,职业年金在养老金构成中的作用十分突出,进一步验证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设立的必要性。在可持续性上,根据许鼎的精算研究结论,按照目前的现行政策,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会进一步加大财政负担,且影响财政负担的因素由多个方面,人口育率、退休年龄、市场利率和工资增长率的影响尤为明显。在第五章和第六章根据评估结果对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的制度不完善、执行环节的脱节以及可持续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并提出了相应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