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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县农民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

赖昱媛

四川省泸县农民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

赖昱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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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四川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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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中国,村庄作为维系传统社会的重要元素,是一种生活空间也是一系列制度的载体,各种基层社会经济关系包裹其间。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为进一步巩固农民与农村土地之间的关系,强化基层治理效能,把农民从长久的剥削中解放出来,针对农村宅基地制度开展了一系列改革和探索,使得农村宅基地逐渐变成了农民的生活资料、居住之所,以及农村发展的重要资源。 然而,随着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乡村社会经济的转型发展,乡村“空心化”、“土地撂荒”现象随着劳动力大量转移随之而生,宅基地利用的现实状况与当前宅基地制度运行情况的分歧越来越大。2015年,中央在全国选取了“33个试点县”进行宅基地改革“先行先试”,以期从改革中探索、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为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提供实践经验。在试点区域,宅基地的退出制度作为宅基地试点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盘活农村土地资源的关键,也是引导农民向城市迁移、推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由于宅基地兼具特殊的财产性及身份性,与农民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基层政府在推行宅基地退出制度时面临一系列阻碍。具体表现为,部分试点县在实行宅基地退出过程中,农民退出宅基地的积极性不高、宅基地退出补偿资金缺口大、宅基地退出后的长效机制尚未完善等。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宅基地的退出必须遵循“有偿、自愿”原则,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开展,因此,基层政府要想顺利推行这一政策,提高农民宅基地退出率,就必须紧扣农民意愿为切入点,深入研究农民的真实想法,并综合考量会影响到农民退出意愿的相关利益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政策方案。 本研究基于行为决策理论、成本收益理论、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将“33个宅基地改革试点县”之一的四川省泸县作为实证分析案例,通过走访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考察了解泸县地区288户农民对于宅基地退出的意向,并借助问卷调查反映的实际情况分析样本的差异性,对各相关因素进行分析,通过SPSS22.0软件对回收的数据进行Logistic二元回归,最终得出对于农民退出意愿具有显著影响的因素,并提出下一步的对策建议。通过研究,得出基本结论如下: (1)本文通过对四川省泸县农村宅基地退出模式和退出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发现泸县仍然存在宅基地腾退标准偏低、当地农民对宅基地制度政策了解程度偏低、农户退出宅基地后的利益保障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 (2)通过对收集到的相关数据进行logistic二元回归分析,得出结论,就泸县而言,显著影响农民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因素主要来自个体特征、外部环境、土地经营利用情况以及政策认知四个方面,具体包括农民传统观念、子女继承意愿、土地流转意愿、从众心理影响、宅基地政策了解程度、补偿标准认知、退出后回农村建房意愿这7种因素。其中,宅基地政策了解程度、土地流转意愿、从众心理影响这三种因素的影响是正向的,其余因素的影响是负向的。 (3)基于上文提到的7个显著影响农民退出宅基地意愿的因素,本研究认为政府要激励农民的退出意愿、大力推行宅基地退出,可以着力于破除传统观念认知、加强法律政策宣传、加快推进现代农民培育、协同推进宅基地改革和土地流转、加强试点区域经验推广、提升补偿标准科学合理水平、完善退出后农民利益保障体系这七个方面来加以改进和管理。

关键词

宅基地退出/农民意愿/logistic模型/政策宣传/利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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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公共管理

导师

刘磊

学位年度

2022

学位授予单位

四川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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